Re: [讨论] 保护令怎么来的才是重点吧

楼主: ImMyFriend (强者我朋友)   2023-05-16 19:48:21
纯粹站在法律角度分享一下。
我不是法律系专门人员,
但依照实务运作可以分享一些经验给大家。
“保护令”这种东西是有分种类的,
依照当初急迫性、危险程度等分成几类,
因为个资法的关系我查不到更多相关的资讯,
那我们就先默认Q的前妻对他持有的是
“通常保护令”好了。
再来保护的范围跟规范、项目等等,
也会因为个案状况,核发的内容有所不同,
假设该张保护令是最简单的那种:
“不得对被害人实施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为”
这种就是最常见,也最笼统的家暴保护令。
扣除掉不得接近指定场所多少距离之外,
身体不法侵害很简单就可以定义,
那至于“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哪些呢?
事实上,还真的没办法定义,
只要当事人觉得“精神上被侵害”,
那相对人可能就涉嫌违反保护令,
而且违反保护令还是非告诉乃论。
因为我本人并没有经手Q的案件,
所以只能分享自己处理过的状况。
说实在,我不太清楚法院到底是怎么核发的,
也不太清楚他们的查证或判断依据为何,
有满多夫妻或情侣在拿到保护令之后,
依然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一起生活的。
只要相处好的时候都没什么事,
一旦生活习惯不合或者是因故吵架,
其中一方就报警,跟警察说对方违反保护令。
警察到了现场核对保护令的资料,
确认了当事人的意愿之后就只能依法办理,
把相对人带回去依照违反保护令做侦办。
我想说的是,如果已经向对方申请保护令了,
照理说应该避免与对方有任何的接触吗?
不管今天我是当事人或者是相对人,对吧?
分享一件我处理过最傻眼的案例,
有个阿公报案说他老婆跟女儿违反保护令,
因为早上起床的时候,女儿只买了自己的早餐、
没有问阿伯要吃什么,阿伯气到一个不行,
老婆出来劝架也跟阿伯吵了起来,便报警。
结果阿伯还真的有法院核发的保护令,
也认为自己有受到“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就只能把他老婆跟女儿都带回来法办。
后来查了纪录才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平常依旧如胶似漆的生活像个和乐的家庭般,
只要一吵架就报警,说对方违反保护令。
法律保护的是懂法的人,
分享这个案例,给各位球迷思考一下,
可能案情不像外界或者是媒体传的这么单纯,
有独立思考的阅听能力是很重要的。
另外,法院核发保护令时,双方都会收到,
所以不存在另外一方不清楚的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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