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换人瑕疵或可能导致斗殴情况下离席?

楼主: beautydots (看球人)   2023-02-08 02:00:49
2/7桃园璞园领航猿vs.新竹街口攻城狮第2节剩下4分钟时的争议吹判,裁判引用的是FIBA
国际篮球规则第39条有关斗殴的规定:
https://imgur.com/zFTeMRA.jpg
(英文版)
https://imgur.com/SVDCPGP.jpg
领航猿队桑尼/攻城狮队陈志忠被取消比赛资格的原因是被认定“在斗殴或任何可能导致
斗殴的情况下,替补员/球队有关人员离开球队席区(39.2.1)”,在定义上,“斗殴系
指2人(或以上)的对手,发生的肢体冲突(39.1)”,不过桑尼认为自己离开球队席区
是合乎规则的换人。
看规则,应该有几个点要判断,来决定应做的处置:
一、场上情况是不是斗殴或任何可能导致斗殴的情况?
二、替补员与球队有关人员有无离开球队席区?
三、替补员离开球队席区是否合乎规定?(在本件,即是否合乎规定地换人)
四、球队有关人员离开球队席区是否合乎规定?(在本件,即攻城狮教练团成员个别是否
可进到场中,其进到场中是否协助或尝试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秩序)
第一点,斗殴系指2人(或以上)的对手发生肢体冲突,那个play吹哨以后,双方是在口
角,还未达到斗殴,因此引起很多球迷反弹;但规则中还有“任何可能导致斗殴的情况”
,我看2022 FIBA国际篮球规则及官方解释没有看到定义或举例说明其内涵(如有熟悉规
则的大大愿意补充先谢过),从宽来看会认为本件只是口角,还不至于可能斗殴,但从严
看则会认为可能导致斗殴,如果是靠经验认定,因似乎没有可以明确推翻的证据,个人认
为本件裁判认定可能导致斗殴,应尊重其经验。
第二点,替补员与球队有关人员有无离开球队席区?
规则2.5.5是这么规定球队席区的:
“球队席区应由2条线标示在球场外的范围,如图 1。
每一球队席区应放置16张座椅,供主教练、助理教练、替补员、丧失比赛权利的球员与球
队有关人员。所有其他人员应距离球队席后方至少2公尺。”
https://imgur.com/qijpBds.jpg
https://imgur.com/Sw0akWO.jpg
看图说故事:
https://imgur.com/LWorST2.jpg
https://imgur.com/sqMM98U.jpg
就是攻城狮队技术顾问陈志忠、总教练林冠纶、助理教练沈欣汉、领航猿队球员桑尼。
第三点,替补员桑尼离开球队席区是否合乎规定?
FIBA国际篮球规则有关换人的规定如下:
https://imgur.com/uES9R5z.jpg
https://imgur.com/ffEsI94.jpg
当时情况如下:
https://imgur.com/gih9SLo.jpg
关键应该在“替补员须在界线外等候,直到裁判做出球员替补手号并召唤他,始可进场(
19.3.4)”,记录台的鸣笛应可代表“当球员替补的时机开始时,计时员应尽快发出信号
通知裁判,某队已经请求替补(19.3.3)”,但裁判当时忙着劝阻艾尔斯和陈志忠的口角
,无暇召唤桑尼入场,所以桑尼若说是因为换人而出现在那里,也应有违反规则19.3.4的
情形。
我认为争点在此,纵使场上有可能导致斗殴的情况,桑尼的行为应用规则39.2.1处罚吗?
由于桑尼外观上没有做可能导致斗殴的动作,记录台也有发出换人信号,桑尼在那个时间
点出现在那里,个人认为应该是换人瑕疵,违反了换人规则19.3.4,应可能构成技术犯规

https://imgur.com/4o4j8l1.jpg
可以看技术犯规的规定,“36.1.3 任何故意或屡次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之精神与涵意
的行为,应视为技术犯规”,但应该可以引用36.1.4规定“裁判可借由警告球队成员以避
免技术犯规发生,对于事务性质的违规,显然并非故意且对比赛并无影响,除非经警告后
仍然再犯,否则得予宽容不必宣判技术犯规”。这个换人瑕疵应该可以说是“对于事务性
质的违规”,故我认为应该可以用警告处理。
第四点,攻城狮教练团成员离开球队席区是否合乎规定?
1. 看影片(https://youtu.be/YSWntjCnZoo?t=4070),第一时间裁判鸣哨后,艾尔斯原
本是要把球交给裁判回到板凳席的,会回头发生口角和陈志忠在场边的言语有关,陈志忠
一不是规则中允许离开球队席区的主教练或第一助理教练,二不是在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
秩序,取消比赛资格合理。
2. 攻城狮队总教练林冠纶、助理教练沈欣汉到底是不是在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秩序?个
人认为2人既有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秩序,也有无礼地与裁判、对方球员沟通。
林冠纶有做召回他的球员的手势
https://imgur.com/Jc0UjBa.jpg
沈欣汉有做停止的手势
https://imgur.com/ZK2taNo.jpg
林冠纶和沈欣汉都有指著艾尔斯说话
https://imgur.com/ac1bdMf.jpg
林冠纶和沈欣汉都有对着裁判强力控诉,且不理会裁判要求其后退的警告(红圈圈处裁判
一直在告诉两人后退)
https://imgur.com/yqYyLwF.jpg
https://imgur.com/0OJhxrv.jpg
或许因为2人多少有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秩序,没有引用规则39.2.3“若主教练及∕或第
一助理教练离开球队席区,却未协助或尝试协助裁判维持或恢复秩序,他们应被取消比赛
资格”,但个人认为至少应该引用规则36.2.1,因其“无礼地与裁判、对方球员沟通”或
“不理会裁判的警告”,对2人各吹一个技术犯规。
综合以上,个人心中理想的吹判:
1. 在陈志忠和艾尔斯口角时,应可立刻吹判陈志忠取消比赛资格(原因如上)+艾尔斯
技术犯规(因无礼地与对方被允许坐在球队席区的人员沟通,合计前面防守时的违反运动
精神犯规,艾尔斯将累计1次技术犯规和1次违反运动精神犯规时,会被取消比赛资格)。
2. 桑尼未被裁判召唤就替补入场,但记录台已发出信号,应可给予警告处理。
3. 对攻城狮教练林冠纶、沈欣汉各吹判1个技术犯规。
对日后的建议:
艾尔斯在听闻陈志忠的言语时,应想到这可能是想激怒他的方式,不要理会,应交由总教
练向裁判反应陈志忠离开球队席区+言语挑逗对手违反规则的问题(斗殴条例39.2.1或技
术犯规36.2.1)。
桑尼向纪录台示意换人后,应在界线外等候,直到裁判做出球员替补手号并召唤他再进场

陈志忠不应该再踏到场边。
林冠纶和沈欣汉要维持秩序就不要指着人说话,裁判要求后退要听。
对于P+,可以感觉联盟也在抓观众的尺度,前面一个郭少杰和吴家骏的争议不吹夺权被许
多人说吹太宽(包含我^^”),这场似乎有变严,但宽严之间总是吃力不讨好。建议多办
一些吹判案例的研讨,也蒐集各球队甚至球员工会的意见,适度开会沟通说明规则及尺度

最后,在一团混乱下,推一下林正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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