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喵迷
我认为Q不应该算洋将, 但也不是本土, 在FIBA眼中, 他就是归化
因此我认为职业篮球联盟要做的, 其实就是以FIBA为基底去设立规范
Q即便有中华民国国籍, 在国际赛, 他就是归化, 倘若是本土, 那他不会被限制名额
所以建立一个有信赖的规范, 才是职业联盟要去做的
不是很喜欢第一年那种说法 "考量Q的付出" "这是一个特例"
NO~ 成熟的组织, 应该要避免特例, 宁愿Rule有瑕疵, 要修正
但规范就是规范, 有特例, 就会有人去抱怨, 因为特例就是人设的"不公平"
但是归化球员, 本质上, 还是希望他是服务国家队为主, 再来是联盟, 最后才是球团
要不然归化就没有意义, 因此还是要设立一些门槛, 让联盟可以接受他是归化而非洋将
可是若拿"战绩"当依据实在不公平, 比赛年份不同, 对手不同, 队友也不一样
不能因为"曾经打败过中国队" "曾经拿过好名次" "A归化好像比B归化还强"
这种看似有KPI, 但其实比较基准天差地远
毕竟篮球是团体运动, 用单一成绩方式去评断归化球员价值, 是不公平, 也失真
因此建议, 采用复数条件取一达成之后, 就可以正式从洋将转归化名单
建议联盟解法应该是
1.每队应仅可注册1归化球员, 归化球员不受洋将四节七人次之影响
2.联盟归化球员资格承认需要以下几个条件则一达成即可
2-1 从归化球员身分起计算7年时间 (这边的数字or时间皆举例)
2-2 从归化球员身分起打P+联盟满4球季, 登入上场超过1/2即算满1球季
2-3 归化球员参与中华队赛事, 满5积分 (世界杯3/亚洲杯2/东亚杯1/琼斯杯0.5分)
3.若归化球员并无满足上述2-1,2-2,2-3任一条件, 即视为洋将
笔者认为, 初步的规范应该要是能解套Q, 并卡住阿先生, 至少PLG 第三季这样
原因是, 若因此将阿先生也承认归化, 不受洋将限制
那其实就会更引发其他球队更不想有"制度"
目的在于有制度的形成, 让球团可以去遵守; 而非无制度然后都开特例
特例再特例, 就有失公平了
那卡住阿先生是否对于喵队不公平, 那倒不见得, 因为终于有对阿先生解套的规则了
这样也可以促使阿先生满足条件之一, 有个依据
与其吵Q是本土, Q是台湾人, 倒不如就因此这样建立一个制度
未来顶多就是为制度内的年限数字去讨论, 而不再是特例讨论, 这样才会是健康的联盟
有了归化球员的制度, 才更有可能像中华职棒那样, 再去承认洋将/华裔/外生年资转本土
毕竟洋将变本土这件事, 中华职棒也是要讨论很久, 那么篮球更应该未雨绸缪
迟早要面对这个课题
那既然要面对, 何不现在先针对比较简单的归化球员设立规则呢 ?
归化本来就是好意, 让各国比赛更刺激, 对国家对来说, 越多归化球员
也可以随着不同阵容, 不同杯赛, 选择训练默契好的归化球员
因此职业联盟若有详细的规范, 就可以让其他球团, 也会想尽办法也弄个归化球员
这样才会对国家篮坛有正向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