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el1234 (Morrowind)
2022-09-24 16:14:40第 5 条
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
、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星
座、血型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其他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从其规定。
Q就是中华民国的国民,限制他的身分资格不就是一种歧视,这样限制他的身分难道没有
违法的问题?违反我记得是会被罚钱的,但比较复杂的是看起来是其他队投票限制?如果
是违法的是不是可以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