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关于归化制度

楼主: weizen16 (马英九的克星)   2022-09-24 01:06:22
先附上当时我们所开的记者会新闻内容:
庄瑞雄催生外籍运动员归化制度 盼球迷不再望洋兴叹
立法委员庄瑞雄、蔡易余今(26)日召开“台篮引擎发动-确立外籍球员归化制度记者会”
,邀集内政部、体育署、中华民国篮球协会、P.LEAGUE联盟、T1篮球联盟共同宣布由体育
署所研拟之完整归化政策。其中针对两大主轴“国籍法修法”“企业认养”做广泛讨论,
期待修法通过后透过具体政策作为归化球员的依据,让台湾国家队保持竞争力,球迷们也
不会再“望洋兴叹”。
甫接任篮球协会顾问的立委庄瑞雄表示,台湾自2013年首位归化球员戴维斯加入后就再也
没有新归化加入,期间并非没有优秀人选,像是当年达欣球团曾有过一位年轻、体能劲爆
的洋将佩尔,其也有高度意愿归化,然而就再无下文,多年后他归化了别国甚至打上了N
BA。正因没有足够成熟具体的制度来引导有意归化、条件也适合国家队的球员进行申请
,导致台湾不断的错过优秀的归化对象。
立委庄瑞雄提及,归化球员为国际篮坛十多年来的趋势,从戴维斯到阿提诺都显见归化球
员对于台湾国家队的重要性。目前唯二的外籍归化球员,都是在立法委员奔走下才能够完
成,因此他也特别在1月份时要求体育署于两个月内提出完整归化政策,作为相关单位办
理归化球员申请的依据。
立委庄瑞雄说,针对“国籍法修法”,目前归化台湾已不必放弃原国籍。但现行法规规定
:一为殊勋归化,较不适用来台职篮发展的外籍球员,因其大多代表球队进行该所属联盟
的季赛,难认定“对我国”有殊勋;二为高专人才归化,现行法规范居留时间也不适用各
国间转换联盟发展的球员。
立委庄瑞雄接着表示,运动产业发展条例26-2已经通过,去年质询增加归化待遇时,代理
署长仅回应寻求“企业认养”来处理,并未回答到问题点,体育署和篮协应积极召集国内
各联盟和球团,共同讨论“归化球员特殊名额”增加诱因落实“企业认养”。
P.LEAGUE事务长蔡裕隆表示,目前联盟尚无针对归化球员特殊名额的设置,不过现行内政
部提出的修法方向将每年合计183日以尚合法居留之继续年限,由“5年”下修为“2年”
,或曾在中华民国领域内合法居留继续5年以上,每年无须合计183日以上居留事实,倘若
能够修法通过,形同打开归化之门,联盟增设“归化球员”名额也是指日可待。
内政部户政司长林清淇回应,内政部同样认为应适度降低归化门槛以利争取国际人才,已
将相关修法草案送进行政院审查。体育署副署长林哲宏同样提及,针对此次公布的归化政
策已跨部会进行多次会议,将参考协会及联盟所提供的建议,积极再作政策调整。
T1篮球联盟赛务长贾凡表示,联盟已设立第三类特殊名额作为归化球员参赛资格,庄瑞雄
委员除了协助台钢猎鹰队的阿提诺顺利完成归化,也为T1联盟许多洋将的入境专案上也提
供了非常多的协助,未来联盟也会全力支持归化政策的制度化。
立委庄瑞雄及T1联盟顾问古砚伟最后不约而同强调,国籍法的适用范围不仅于体育,仍须
顾及其他领域甚至牵涉到国安问题,期待内政部能够再多加协调沟通修法草案的内容及加
快修法进度;此外现已有不少国家为企业引导球员入籍归化,各部会可以思考从其他法规
,例如国体法,将相关法条再逐步健全完善。
目前虽国籍法尚未修法完成,但仍然是我们重点推动项目之一,期望能够让未来归化球员
不用再让球迷们苦苦等待期盼。
最近关于Q的讨论非常多,小弟在此也不再多赘述,期待各联盟能够对于归化球员(其实
也就已经是咱台湾人)的身分认定,能够有更放宽的机会,一起努力让整个归化制度能够
更完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