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何谓"恶性"竞争

楼主: k181g2e149 (我的屁屁有两瓣)   2022-06-09 03:54:00
※ 引述《stifling (我不是瘦子)》之铭言:
: ※ 引述《kolod546 (kolod546)》之铭言:
: : 以我的看法而言 有更多财团愿意投钱进篮球圈
: : 球员更有舞台 球迷有更多比赛可以看 就是好事
: : 不过现在却不断有人说这是"恶性"竞争
: : 能否说明得清楚些 以目前现状来说
: : 何谓"恶性"竞争?
: 按照教育部国语辞典的定义:
: 恶性竞争是为达“目的”,不顾“后果”的争逐、竞赛。
: 我同意以“现在”的角度来看,T1的加入让球员更有舞台,薪资水涨船高
: 对球员来说肯定是很好的发展。
: 对球迷来说则多了一个可以吵架的话题,君不见现在的台篮板多热闹啊
: 但以长期的眼光来看这种还没准备好的创新联盟增队会有什么“后果”?
: 前面已经不少乡民们提过了
: 虽然当下球员薪水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可能会吸引更多人投入篮球运动
: 但也造成一堆阿猫阿狗都能进“职业”篮球
: 导致球赛品质下降、竞争力不足、好球员失去关注......
: 对台湾的篮球环境真的是好吗?
: 想想没有T1的时间线,龙猫、阿巴西、谢亚轩都在霹雳,
: 现在的季后赛肯定更精彩
: 球员间的竞争也会更激烈 少看到一些垫时间的幻神
: 我相信这是大部分球迷更想看到的,也是对台湾的篮球环境更好的发展方向吧?
: 所以,最后说回T是不是恶性竞争?
: 以另创联盟 胡乱增队的状况来看,我合理怀疑他们根本没有在管台湾的篮球发展
: 至于他们创联盟的目的...我想我也不用多说了
到底什么叫做职业?既然都提到教育部国语辞典,我也附上这辞典中对于职业的定义:个人所担任的职务或工作。如农业、矿业等。
也就是说只要是以打竞技篮球来获取报酬的人,他就可以叫做职业球员,不论是NBA、G-league、澳职、日职、韩职以及PLG,所以定义上来说,无法定义“职业篮球”的强度在哪。而且按照原po的意思,是不是打NBA附属的G-league在美国人眼里也是阿猫阿狗?
职篮市场永远不嫌球队多,关键在于分级。欧洲的足球,不管英超或德甲之类,都至少有三级以上,而且是升降级制度,所以他们只有一个最顶级联盟,但不代表只有最顶级联盟的球员才配叫职业球员。
台湾目前的问题在于三个联盟都自认是最顶级联盟,彼此没有上下、从属等关系。因此台湾的联盟需要做的是,某天合并以后去落实分级制度,把饼做大。
以曾祥钧来说:高中乙组球员,但有足够天赋,上大学后就获得甲组的辅大青睐。因此台湾篮球如果可以有第二级的联盟,甚至有升降制,就可以看到有第二级的球队掏金成功,养出国手级的球员,可以跟第一级的球队签约,或甚至率队升至第一级联盟。把饼做大,增加职业球员的基数,才能更有机会培养出下一个大物。
扣掉SBL,因为他们的状态独特外,P跟T谁并谁,各家球迷开心就好。我只希望有升降制,有心投资的球队就会自己留在一级,只是来蹭热度的球队自己就会下去二级了。
作者: culture86586 (叶致毅)   2022-06-09 10:41:00
升降级 真的比 发展联盟的制度更适合台湾篮球的未来展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