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容琛 ‧ 2021年07月01日 17:15
中华篮协今(1日)召开理事会,会中决议通过联盟选秀指引及职业联盟球队暨球员职员
惩处办法两项重要文件,正式将职业联盟纳入协会管理规范,也拟订PLG及T1等联盟在办
理新人选秀各项准则。
今日通过的本会联盟选秀指引,明订参加选秀年龄下限为19岁,或曾注册大专篮球联赛之
学生,选秀年8月31日(含)以前已完成大三以上之学业才可报名,避免各联盟向校园挖
角,影响UBA、HBL正常发展,19岁年龄限制将试办1年,未来视实施成效进行滚动式调整
。
选秀指引中明订新秀球员最低保障薪资,各联盟可选择自行办理或共同办理选秀,为保障
球员权益,联盟不得限制参与选秀之球员于同年度不得参与其他联盟之选秀,如球员于同
年度获得二联盟以上球队选秀,得于与各球队协商后自行决定签约对象。
本会职业联盟、球队暨球员、职员惩处办法,则是将职业联盟及其所属球团均纳入管理,
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依照本办法交由纪律委员会议处。但有关联盟比赛冲突、斗殴、球团
球员违纪等情事,则依照各联盟订定之管理办法进行惩处。
T1联盟与所属球队以及PLG两支新球队申请加入本会团体会员案,因部分文件尚未齐全,
决议各单位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资料补件,理事会授权由篮协干事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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