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YOUTUBE看完了P联盟执行长陈建州的直播。
节目里旁边的法务代表,
一直强调不让JUJU交易给桃园领航猿是为了遵守联盟规章。
他提到33-2条款,同一赛季内,已经登录的洋将,
不能再转到联盟内的其他球队(当初设计本意是为了防止"恶意挖角")。
可是JUJU并不是自己与其他球队有暗盘交易才离开,
他是春节期间被新竹攻城狮以莫名其妙的理由给突然解约。
才会再找上有洋将名额缺少的桃园猿航员。
那既然P联盟的法务组律师,认为同联盟的洋将,同一赛季只能登陆一支球队。
那么,以领航猿及洋将的立场来看,
把领航猿自家在SBL的球队-璞园建筑,拿来互相交换洋将。
也就是本赛季让JUJU去SBL的朴园,把璞园的乔丹换过来领航猿。
(然后下一个赛季,再让JUJU重回领航猿的登录名单)
这样是否是解套的办法?
如此,本季剩下赛程,领航猿可以补足3个洋将的名额。
JUJU也可以继续留在台湾打球,不会失业。
然后又不违反P联盟的规章。
不晓得领航猿的球团工作人员,是否有考虑过这个方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