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条款”这项规则真的太有意思,能够讨论的点太多了
虽然我挺领航猿,但是为了增加球赛精采度,还有联盟人才库,乃至于国家队人才库
长远来看“戴维斯条款”还是应该适用所有人,会是比较健康的发展
在原原PO的推文中讨论到,球员要双重国籍归化,可能要篮协协助送件
虽然不太清楚,是否要篮协送件的才算是“专业人士”的认定条件
就姑且当作是这样好了,而且现在篮协跟P+关系又很差,所以可能不太愿意协助
但是如果P+认定“戴维斯条款”适用所有人
然后球团又有本事说服他的洋将去AIT放弃美国籍,这样总可以吧
站在P+的立场,他总可以为他联盟的精采度,设立特殊规则增加人才库吧
至于篮协要不要用P+的归化球员去打国际赛,甚至是本土球员去打国际赛
那是篮协的事,不是P+要烦恼的事
我想篮协有本事,就要自己想办法拿出足够的诱因,让P+球员,甚至是归化球员打国际赛
另外,我觉得基于联盟公平性,或者联盟各队间的公平性
“戴维斯条款”可以设立一些附带规则
比方说,归化球员不能马上视为本土,必须累积出赛(含季后赛)
达1000分钟(举例,可以视实际情况更多或更少)
归化球员如果跳槽到其他联赛打球,回归P+必须重新打满1000分钟,才可以重回本土身分
另外,如果归化球员有替国家队出赛FIBA体系或奥会体系国际赛
因为替国家有特殊贡献,可豁免1000分钟出赛规则,或者跳槽回归可直接适用本土
我想有这样的规则,应该可以兼顾到各方的利益
对于还没有归化球员的球队,实力不会马上被拉开
对于联盟而言,旗下的球队会更积极帮忙留住人才
对于篮协而言,有这条规则其实是P+释出友善的橄榄枝
我P+已经用规则鼓励我的归化球员去参加国际赛
就看你篮协能不能给出好的待遇,让P+的球员愿意去打国际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