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本次中华篮协第12届理监事选举中,登记参选个人会员理事,号次第17号的参选人
苏彦彰,现职为律师。
去年国民体育法修法的宗旨是“财务透明、业务公开、组织开放、营运专业”,而本人这
次加入篮协会员并参与理事选举,主要、甚至惟一的目的也就是实现“全民参与体育协会
”的目标。事实上,本人虽然在十年前曾担任台篮板板主,但绝不敢自认对国内篮球运动
发展有何过人之见识,相反地我相信台篮板内外必然有许多先进拥有比本人更精辟的学识
见解。
因此下面这几项内容,与其说是政见,不如说是本人若有幸能当选理事,对于台篮板板友
以及所有愿意在选举时投票支持本人的篮协会员,所许下的承诺:
一、亲自按时参与理事会,确认理事会各项作为在程序面和实体面是否合法合理。
二、因具备理事资格所能获得的各项资讯,在合法的范围内都将忠实揭露于台篮板。
三、针对与篮协主管之“推展全国篮运及参加国际比赛”有关之事项:
1、若台篮板经由包括PTT站内系统投票等公开方式,明确得出超过百分六十以上共识之意
见,将在理事权限范围内向协会转达。
2、若台篮板经由包括PTT站内系统投票等公开方式,明确得出超过百分八十以上共识之意
见,将在理事权限范围内向协会提案并追踪其回复状况。
今日电话询问协会人员后,得知本次理监事投票将于3/11星期日办理,理事应选35席,其
中个人会员理事应选11席,共有26人登记参选,每位篮协会员能投理事17票和监事5票。
最后,无论是否认同本人的主张,都希望具备篮协会员资格的台篮板板友及所有关心国内
篮球运动的先进们,当天能踊跃前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