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国手郑人维因被富邦认定在球赛暂停时仍推挤对手、回嘴球迷,损及球队形象而解约,日前向富邦提告确认委任契约存在。由于郑上庭期说曾与副领队“黑人”陈建州就合约一事讨论,但无下文;法官为求证真伪,今特别传唤陈出庭对质,但双方各说各话。法官庭末谕知言词辩论终结,订下月15日宣判。
富邦勇士队在SBL(Super Basketball League,超级篮球联赛)第十三季季后赛第2轮出局,季后展开重建,2015年5月初宣布与中锋吴岱豪及大前锋郑人维解约,事后两人皆向富邦提告;一审日前判吴岱豪败诉,郑人维案则今日辩论终结。
郑人维今年3月在法官要求下亲自出庭应讯,表示球队2015年透过电话告知解约时,本预计支付一笔金额再解约,但因该笔金额过低,感到“没有和解之意,想把合约解决掉”,因而拒绝。
他说,同时也与副领队“黑人”陈建州传讯息沟通,陈回传的讯息大致意思为,“双方勿上法庭诉讼”,怎知等待结果是“对方一通电话都没有”,因此才提告。
为此说法,法官特别传唤陈出庭作证,陈今日证实短信沟通一事,也曾与郑、领队蔡承儒相约吃饭,但仅是“吃顿便饭”,全程未谈及任何有关合约情事。
他解释,自知在球队角色,且合约纠纷已交由公司法务、人事部门处理,不在其权限内,加上无能力、权力干涉,因而未多表意见。
针对饭局一事,郑人维反驳,“饭局就是为商讨合约一事而约。”陈建州再次说明,该次饭局是出于关心、照顾球员,以及学长、学弟关系而约,否认谈及任何有关合约之事。
富邦的委任律师则透过数张投影片,重申郑在该场比赛中推挤球员、回嘴球迷,均已严重影响球团形象,依照合约内容,自然得依据规定惩处,罚款、停赛、开除均是选项,前后没有一定顺序。
律师也表明,郑虽数度强调,2015年7月才是台啤球员,但根据去函讯问结果,台啤明确告知“郑在104年5月20日已是台啤正式员工”,并享有月薪10万待遇,加上郑于隔年被台啤解约后,才转向富邦提告,自然会被质疑提告原因。
https://goo.gl/veU8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