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Jordan Clarkson琼斯杯将随菲律宾来台?!

楼主: bb4bb (逼逼是逼逼)   2015-08-23 13:38:19
http://miupix.cc/pm-U2J1RL
如标题,在菲律宾国家队脸书看到的
天啊这只国家队伍真的没有极限...
应该是本届赛事最大咖球星吗?!
总之,非常期待!!!
Gilas Pilipinas 3.0
18分钟 ·
Jordan Clarkson will arrive to Manila and may join Gilas at Jones Cup | Rappler
He will also fly with the team to Taiwan when they compete at the 2015 William Jones Cup slated for August 29 to September 6.
"Clarkson will arrive in Manila Monday (24th August), and would be invited to join Gilas Pilipinas as an observer in their practices here, and thereafter in Taipei later this month for the William Jones Cup Invitational," read a statement from Samahang Basketbol ng Pilipinas on Sunday, August 23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8-23 13:50:00
问题是他们缺的是禁区 不是后卫
作者: super1315566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5-08-23 14:25:00
靠,太扯了,琼斯杯真是越来越好看进攻和防守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3 17:59:00
陈山眉和包喜乐在我国国籍法就是没差在FIBA那边有没有差? 这就是模糊空间包喜乐 包TJ小学就离开台湾 根本没身分证何来16岁以前跑完程序?
作者: takizawahide (Val Valentino)   2015-08-23 21:16:00
纯嘘一楼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3 22:56:00
其实H大的意思不就是 转籍或双重国籍者需于16岁以前申请护照?所以Alex情况就是 出生没有取得我国护照没有台湾籍 当然他老爸给他申请的就是美国护照问个更明确的问题 假使包氏姊弟未于16岁以前申请过护照的话 又万一FIBA需要审核 须提出之证明是什么? 我国出生与户籍证明?我想规则与定义的东西讨论起来比较实在我想这是白纸黑字的问题规定出来了 人治的空间就会变小如果只有习惯 直觉 通例 表示还是有其问题[存在不是 只是假设那如果FIBA要检查 要拿什么出来?我想证据就是一翻两瞪眼的东西 定义清楚就不需要说:“妈妈是A国人 在A国出生必为A国人”我以为这种基本行政精神是常识对的 所以我就是问 要什么文件?户口名簿证明?我的问题应该很普通啊如果今天任何一个人要提出证明就算是你我也应该都要能有16岁以前证明国籍身分者为什么不能讨论特例? 规定规则讨论特例就是来乱的吗那么我们在讨论的是什么规则?那么对你来说规则是什么? 只是单纯人治的工具吗?不能问到底要怎么证明吗? 很好奇不行吗?
作者: geniusjackie (自行车霹雳游侠)   2015-08-23 23:14:00
我期待hunight大可以写一篇文章说明耶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3 23:15:00
一直跳针“理所当然” 这还叫做规则?规则就是写上去的才叫理所当然规则就是 一旦要做起来 也做得到的 才叫规则这就是我们问题如果FIBA要检查h大你16岁以前就是台湾人除了护照 你还能拿出什么?这就是在讨论规则 不是在讨论实际他们真的有那如果没护照也没身分证 只有国籍法呢?但h大你自己也说过那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是不是就要比较麻烦 取得出生证明?我不是很确定这会不会非常特例啦不过在A国出生 却只拿父亲的B国护照个人觉得是有可能的至于h大你以判例取向来表达立场这就是纯经验 非法治不然随便一个律师也能呛人去翻六法全书去翻判例 一般人看过的判例一定没律师多啊我觉得h大才没有用逻辑思考吧钻漏洞明明就人之本能 是否能照顾到看起来有问题却没问题的也很重要没有判例就不纳入思考 不予讨论这才是在逻辑上出问题吧我出问题的只是我看过的判例很少而已很简单啊 h大你觉得你过去分享的资讯够不够清楚?如果够清楚 那我基于你的资料再提出问题 就没有问题啊逻辑就是基于你讲过的事实 来进行推理演绎啊我的资料来源就是h大 就看h大觉得自己分享的清不清明明就有 我基于你的事实推演 但未必基于你的推论至少 讨论特例 我看不出来哪来违反逻辑反而一直不给特例一个答案这比较像逃避推理吧事实上 判例是去解释 以经验法则来套反而需要推理演绎的空间比较小那你大可以说 现在尚未考虑到啊只是明明在逻辑范围内却拒人于讨论之列 这才叫跳针的最高境界吧我的问题明明很普通我的问题不明确吗?就是基于你所介绍的"制度"部分推理一个可能有漏洞的情境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能讨论那好 ph大 我再问一次给你听如果16岁前没护照没身分证 要拿什么来证明?不是 我讨论的不是包喜乐 那只是假设情境ph大你觉得这个问题很过分吗?我觉得一点也不 毕竟身分证和护照也未必能证明是在何年何月取得是的 h大 所以我有问 是不是就要拿户口证明?至于跳针到 过去没判例 这是特例 是后来的事了那么这个问题是不是很简单 就是户口证明?在h大回答以前 我可没有足够信心户口证明足以证明当然 举人名小改情境 也只是为我的情境创造例子而已我觉得这不难理解吧?那ph大有信心FIBA一定有信心吗?我当然希望慢慢研究 不过我不认为我的疑问有问题事实上 我上面的举例甚至改为A国代表的是 我不敢以台湾国籍来当作全世界通则比我更搞不清楚的人多的是但我想有时候答案其实可以更简洁有力这就是我想研究的目标其实我的问题不是大问题只是刚刚跳针到没研究过没资格提问所以变成好像大问题还跳针到这是个烂问题 没逻辑的问题至少别人来问我问题 我不会随便这样回应啦我的问题很普通虽然这只是一个很小 又很特例性的问题我的核心思想就是 规则涵盖了什么 遗漏什么几天前不懂 现在不能懂吗? h大不是一直跳出来骂人?虽然我一直觉得h大跳出来骂人 都没讲到重点啦好笑 核心思想示泛用价值观 对任何规则法条我都可能会这样讨论这不叫杞人忧天 我的核心思想就是这样所有规则都能讨论讨论特例或遗漏 就是讨论核心思想明明就很普通ph大你核心思想是什么?h大的思想就是建立在判例上啊不依据够多判例上的问题就是烂问题但是除以零有定义 定义是没定义请问FIBA规则对于我说的case 进行定义了吗?y可能我是理科得比较会去想这个啦但无论如何不必要什么问题都拒人于千里之外对于有定义个东西当然是所以如果我问的东西有定义 就回答定义就好了过失伤害的定义就是在过失下给人伤害可是如果没定义过失 没定义伤害那是不是就可能可以来讨论一下?不能说 废话 过失当然是不小心啊h大 我很乐意实验啊 就是找到规则漏洞去挑战FIBA错在哪? 为什么还没发生过的就不能讨论这个质疑点很奇怪 既然是问题 当然是没信心啊问问题不给问 这就是判例主义吗?没翻过判例之前 不能开口问问题 是这样吗?每个人来问问题 你都可以这样回答啊 超万用的票券有疑问... 你的问题还是售票系统的问题?h大过度判例主义 所以被他判定成烂问题 就会变复杂ph大 我是指前几天很多人都会问票券问题怎么订票 买票 也可以这样回啊“售票系统的问题 还是你的问题”废话 判例主义就是让人被骂到不敢发声都没人敢说话 当然表面上看起来祥和单纯啊因为复杂的疑惑都藏在心中了质疑和提问题不同好吗? 我只提问题而且是假设性的问题 不是脑补包氏姊弟的情形ph大 你去看看前几天是不是都有人在问票券问题至少ph大我不会说请爬完问再来跟我回画很抱歉 我的问题明明很普通让人翻白眼的是那种"理所当然"骂人烂问题的回答这样只会让普通的问题变成发问人很火而已"问题层次很低" 是不是又在骂人烂问题?前面h大的定义我看了 所以我问了一个问题这个过程有什么问题吗?j大你确定我的问题跟cth大一样吗...?如果层次低到"事实" 那请问我的问题哪里是事实?"觉得理所当然" != 事实事实乃有明确定义的部分我没看到有人问户口证明这类的问题 可能是我眼残j大你可以说说看你在哪看到的吗?
作者: geniusjackie (自行车霹雳游侠)   2015-08-24 00:26:00
哈哈哈哈哈哈 S又来了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4 00:27:00
g大你好耶 你也又来了 可惜你永远只是乱入者落井下石冲第一 这种人我最欣赏了冲锋陷阵给别人做 真的真男人
作者: geniusjackie (自行车霹雳游侠)   2015-08-24 00:29:00
哈哈哈哈哈 乱入者说别人是乱入者吗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4 00:29:00
不知道为何我在其他篇推文都很难吊到g大 等级太高h大又在质疑奇怪的地方了我在22:56的推文 不就先归纳h大所言 下个简易结论然后想想又有个小疑问 再提出来讲?我不懂这个过程为什么要被拒于讨论之外而我做小结 也是单纯认为h大很少重述"规则本身"所以再次以较为规范型式的文字 做我的注脚而已我还以为这在大部分地方都是很常见的讨论模式
作者: geniusjackie (自行车霹雳游侠)   2015-08-24 00:39:00
感谢p大与h大清楚的解释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4 00:39:00
但是“不会不去搞定身分证/护照/其他证明”在逻辑上所基于的事实为何?而此处以笼统字眼"其他证明"带过这反而表示我的问题无法给定肯定的答案"显而易见"吗? 我是不这么认为好插队一下 我没有在质疑包家姊妹 请不要再误解了姊弟why not?我能理解未出现的情境 可能不会置入规则不过我个人对于就拒特例于讨论之外 很是反感所以我强调我的核心思想 你们也只是嘲讽而已判例主义鄙视我的想法 拒特例之讨论于门外你理所当然地认为一定会有证明文件却有提不出很具体的其他证明文件为何这才是哪来莫名的信心吧?事实上在16岁以前我肯定不知道身分证明的用处所以我个人的例子 就已经打脸你"质疑这种“人之常"所以说来说去 你还是说不出证明文件是什么而且你说的人之常情 也根本是自以为大家都这样就告诉你我在16岁以前根本不清楚身分证明有哪些用处把自己的理所当然奉为圭臬 然后拒讨论于门外这就是我所不齿的地方所以 不会不去搞定身分证/护照/其他证明这就是立论薄弱的地方你说的很好 我小打你的脸 也是我的事至于一开始我发问的语气是尊重的 那也不重要了不会不去搞定身分证/护照/其他证明这个部分的解释你就是有问题如果真的为了参赛而取得证明那也是在已经出现规则后 再去对规则因应的措施那么既然要这样做 一定就是直接护照或身分证我想你不清楚你的问题在哪你的"人之常情"论 到底依据何在?取得身份证明这件事 本就未必以FIBA为出发点啊也无不可啦 不过FIBA并不介入如何取得证明啊他们只是被动来决定你的证明是否可信而取得证明这件事情 当然还是属于各国家的事情啦因为我受不了跟做功课无关的问题被拒于讨论然后回答的人逻辑有问题 又跳针这是人之常情如果想打球 就不需要其他文件了 这就是逻辑如果我是菲律宾看到这规定一定是开始从16岁以下尝试吸收啊那其他证明这种阶段就跳过了 很明显不是这种case嘛你为什么不是想 当你需要拿出证明时 你拿得出什么?对不起我错了 跟做功课有关 要去研究户口与国籍法希望h大也是熟知各国法律之后才来讨论的不然就一起开读书会 研究各国国籍法律吧你不想去思考这种问题是你的事啊不过你为什么要阻止其他人思考这种问题?当初去想苹果为什么会掉下来的人 旁人看来也很愚蠢不过好险没有人成功阻止他去思考h大你说的没错 不过这个问题明显不是往FIBA做功课而且这世界上要做的功课太多了我基本认为不可能所有天文地理讨论区都这样玩我明白 所以这表示这是个不该问的问题吗?还是反过来说 应该为了这个问题找答案?h大你觉得哪个回答比较好?"事实"又是指什么部分?我问的问题哪里违反事实?ph大你的答案就是有问题 那不是人之常情我的例子就是打妳脸了当然没做 但并不表示我的问题需要依据你的东西如果我不知道身分证明的用处 我为什么一定会申请?而当我问"其他证明"是什么时为什么答案不能只是简单的 "户口名簿"还是你也没信心户口名簿能否证明年龄?怎不看是谁先扣帽子的 把问题打成烂问题然后就不正面回答 只会迂回嘲讽h大嘲讽还有本钱 ph大嘲讽的本钱在哪?你有h大五年的研究底子吗?不然这样好了 我闭嘴 ph大也闭嘴 h大出现后大家一律闭嘴反正要有深厚归化研究才能提问题很好 所以同阵营的就不需要有5年底子只要逻辑得到认可就可以吗?而且事实上逻辑还有很明显漏洞就我初步了解 FIBA归化研究确实满花时间的五年只是一个象征而已所以ph大你承认你也只知道基本规则而以囉?那干脆一起开读书会怎么样?而且我从22:56以后的规则哪里违反基本规则? 不懂阅读推文时难免有所遗漏误解不过再次强调22:56以后 我哪里对讨论的规则有误解?讨论范围外的就先不碰了 太博大精深了你也是一直扣帽子啊 22:56我的问题就很正常但一直说人不懂基本规则 这不是扣帽子是什么?那你说说看那一段哪里违反基本规则?我只看到你们把人之常情擅自放进基本规则可是为何不能讨论特例?我故意加上假使和万一 就是我强调这是特例啊你以为我是无心写出来的吗?你这句话还是有问题 华侨也是去办就会有身分证建议你修改一下这句话 相信你只是不小心打错当然过不了 所以你的推论不就有问题吗?你还是没戳到重点 懂规则也是枉然重点是去办身分证或护照的时间好吗?如果16岁前没去办过身分证或护照 户口名簿可以吗?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不懂你在迂回什么不想回答可以不要回答 只是有人问我在纠结什么我就老老实实地回答而已结果我笨笨的被你们把问题带的好远你的问题很好 理论上户口名簿可以算文件不过户口名簿上有无标注几岁入籍我不清楚或是户口名簿本身就是出生入籍的证明而如果是如此FIBA看到户口名簿也应该会没任何空间来做拒绝14岁以下以户口名簿作为国籍证明不表示户口名簿=16岁以前入籍的证明 意思不同也许真有什么地方能找到定义 我google太烂请帮我不确定 我的问题本就不确定属于哪个范畴所以大概要先把经史子集 天文地理历史各国国籍法 民法 刑法 FIFA规则都读懂后我才有资格问这个问题吧可是我的问题和判例争议有何关联?啊 我还少了近代物理 工程数学对不起我功课真的做太少了 我明天会好好k书的google也很烂 找不到户口名簿=16岁以前入籍的定义hunight: "FIBA现在就不管你国籍法怎样"然后又要人去google国籍法这个重点很乱 资质差如我还是去从第一课k起好了OK 我相信从第一课第一页看起迟早会读到的顺便征读书会啊 一起研究FIBA转籍规定这个是认真的啊 ph大要不要一起来?懂得愈多是一定愈好的啊楼上结论又乱推了 还是来跟我一起K转籍规定的1. A叙述使用部分陈述for some 反义当然不是any这逻辑上当然不是正面反驳 只是气势反驳而已称之为逻辑谬误都可以 以气势或其他事实压过人2. 自杀的定义是不是一定不想活着?3. 若要给此谬误一个分类 我会判为形式谬误然后属于否定后句又搞混量词的谬误很久没K逻辑了 查资料查错请边小力一点4. 唉呀刚刚没发现 看来我真的太笨了如果ph大的意思是人之常情为for some那确实我没有打你脸 是你自己打自己脸for some怎么会得到for all不会不申请证明的结论呢?
作者: sunshine1624 (GOGO)   2015-08-24 09:26:00
你们在忙什么?
作者: StarTouching (抚星)   2015-08-24 20:53:00
颇呵 你的常识有定义吗? 如果有 你有去翻过吗?仅仅只是常识阶段 定义尚未找到还敢出来大放厥词这世界是坏掉了吗?我的问题若觉得很烂就不要来乱 就这么简单我问什么就回答什么 也这么简单不然A333你去找个户口名簿=16岁前入籍的证明给我我就相信你不是只依靠尝试行动的单细胞生物你知道五百年前地球是平的 也是常识吗?我不知你哪来信心觉得常识很可靠你这种人跟嘲笑1+1=2的证明同水准啊1+1=2就是常识啊 证明的人一定是笨蛋 对吧这就是逻辑啊 当放弃思考的时候 怎么会有逻辑?只想直接代入 别人花脑筋想还去骂人没常识这样的人根本上就放弃逻辑了啊我所不爽的就是各位这种理所当然舍弃问题的态度而已这种"理所当然"的鄙视态度 就是过度自信但是国籍法有规定户口名簿=16岁以下入籍之证明吗?常识来说确实是 不过没有定义 我不知道为何信心可以到100%以我理工人的立场就是 我不会笃定是100%怎样但就算不是100%也是要给他try一下才知道我们最后决定怎么去证明我们的合法性不代表答案就是理所当然的可笑如果能心平气和回应 我也能心平气和提出我的想法而不是动不动就呛人"你到底想表达"什么之类的这样不是很好吗? 心平气和讨论觉得是烂问题的就左转离开老大那你发现了吗? 这就是没定义到的地方所以是不是可以问一下 讨论一下为什么要想都没想就聚讨论于千里之外呢? 不懂不想思考这个问题可以不参与啊 但为何一付要赶人的样子 好像某人觉得不必思考 大家都不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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