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今天一早到府保姆的先生打来说她太太去牵机车的路上出车祸被车撞(但时间点我
觉得搭不起来,时间算起来有点早….而且保母自己有说过她习惯早起运动完再来上班)
基本上保母她自己说她合约到期(七月底)就不续约,说要去开刀做复健(说手痛)
所以我们本来就预估约满就要请长辈来支援…
保母因为车祸,说要观察是否有脑震荡,然后说腰部有受伤但还不用开刀,我们也总不可
能硬是要她抱伤来带小孩 (品质一定堪忧,不如让保母好好休息)
网络上查了一下,保母不适用劳基法,打去问保母工会,也很敷衍的说看看合约有没有写
(啊就工会的公版合约,根本没写那么详细啊…)
和太太讨论后,想说干脆认赔杀出,薪水照样给到月底,让保母好好静养,她也不用来上
班了,合约就提前终止到这个月底,再按比例补发年终 (本来是说合约满再给一个月薪
水,提前一个月结束那就补发11/12)
其实后期保母蛮走钟的,各式各样摸鱼我们都看在眼里,但也觉得反正合约快到了,就撑
到合约到,况且她也常常批评我们家没请打扫阿姨供她使唤,我们压力也很大(毕竟聘请
她一个月开销也是蛮大的…)
现在保母因为车祸没办法来我们也认了,轮流请假顾小孩,又要给薪到月底我们也ok。
但我们还是怕处理的不够圆滑,想请问有经验的板友应该要怎么处理会比较好?
保姆不适用劳基法的话,那这种工伤(她如果坚持是的话)的处理方式,有什么法源可以
参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