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托育人员取得资格

楼主: skyqiu (珊瑚小天)   2014-11-16 00:19:26
这是我个人最近观察后的心得
=======第一主题=======
的确 台湾现行法律将可登记的保母资格降低很多
但这是为了减少所谓的无照保母继续接收托
(试问连去上课几天都不愿意的人 有资格当保母吗?)
过去台湾社会的许多现象 都是哪个邻居或是亲戚有空就能成为保母
轮经验 可能我们这些有证照的保母还自叹不如
可是回到专业面
论婴幼儿的急救 生长 照护皆是样样不及格
甚至有些还以不合时宜的教养方式继续教养著小孩(例如绑脚、口嚼饭…)
为了"减少"无照保母的产生
也造福了许多过去在家当家庭主妇的妈妈奶奶
让她们在自己小孩能较独立后还可以有自己的职场
所以才将这样的资格降低
=======第二主题=======
有证照的保母才更显价值
当满街都是"有资格"的保母
但唯有通过考试的 才会拥有所谓的证照号码
"假设"
一对新手父母开启社区保母系统要为了自己的小孩找一个能放心交托的保母
当设定居住及预算条件后
再来就是看谁有证照了
而且台湾保母考试的内容也是一阵一阵的微调
(明年104年保母学、术科的考试内容又要微调)
而且难度也慢慢提高
不夸张 以我今天在保母班做的调查
第一天上课 全班想考证的人数约40
(一班50人)
但课程才进行一半
已经剩下8人想考证
(今天的清洁区应该又打击了不少人的信心)
上一班有幸赶上今年最末梯次考试
但到目前也才6个人通过
从过去的怎么考怎么上到前几年通过率约剩50%
今年考试考过的大概剩下20~30%
而且并非上完课 就能立即执业
还必须能加入社区保母系统
=======社区保母系统=======
加入社区保母系统的必须条件
1.年满20岁
2.符合登记资格(证照、学歴、训练三者其一即可)
3.居家环境需符合收托婴幼儿的环境
(必须接受访视并改善至合格才能加入)
4.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5.无刑事记录证明书(良民证)
6.提供与保母同住的家人资料
(若保母家人过去有性侵害、性骚扰、虐待、吸毒等其中一项
保母不可以进行居家托育,但可到宅托育)
得到居家托育式服务登记证书后才可在家进行托育服务
证书效期六年 满期前三个月内才得申请换证
逾时未申请换发 则直接废止服务登记
再来则是保母系统也有退场机制的
1.一年内无收托且不愿意接受媒合
2.违反社区保母系统的相关规定原则或超收托者
3.其他经社区保母系统考核其身心不适任保母工作者
(通常一区不收就全台拒收)
以上报告完毕
(用手机打这篇累死了)
作者: phoenixs   2014-11-16 07:38:00
感谢你的回文,昨晚发文后看都没有人回复就删掉,想说今天再重发一篇,没想到看到您专业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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