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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baby1987 (老了) 看板: b98902xxx
标题: [课程] 服务课实行细则(重要!!!!!)
时间: Sat Mar 6 00:01:20 2010
各位同学大家好,
这学期的服务一二, 系上订了详细的评分规定出来
相信第一周助教们都有解释给大家听
在这里特别将规定post出来给同学们参考, 日后作为提醒或查找用
若对规则有任何问题, 皆可跟我联络询问
第一周缺席的同学们请记得下周一定要准时出席
若有决定这学期不修课的同学, 也请记得退选以免留下未通过的成绩
谢谢大家的配合!
219TA
服务课实行细则:
1. 早上八点十分由助教实施点名,点名结束后到者为迟到,八点二十五分前未到者为缺
席,无故缺席者以旷课论。
2. 打扫完毕由助教检查后签退。
3. 欲请假者至迟需于课程前一日向该组助教请假。请假者需于隔周由助教指定之时段补
做﹝工作项目由助教指定,如:垃圾分类﹞,未补做者以旷课论。
4. 请假上限三次。
备注1:碰到国定假日及期中和期末考周,服务课皆暂停,不需另行补做。
备注2:仅有事先请假者得以和助教约时间补做,且须在请假后一星期内完成。
取消上学期统一的“期末考前两周补做”。
评分原则:
1. 基本分 85 分。
2. 迟到一次扣 5 分。
3. 打扫不确实一次扣 5 分,旷课一次扣 10 分。
备注:请假并有补做者不扣分。请假未补做者以旷课方式扣分。
期末成绩结算:
服务课成绩仅分为“通过”及“不通过”两种,六十分(含)以上为通过,
不到六十分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