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在十字路口上
本人骑乘机车照正常车道行驶,被左方逆向而来行驶的机车驾驶有载人
两车碰撞,本人尚能滑行没倒,亦无伤害,只是车牌凹折
但对方逆向的驾驶人与乘客倒地受伤.乘客无法起立,叫救护车来载去医院
对方逆向理亏,说要自己处理就好,报了警.双方做完笔录就各自离开
过了几个月.收到对方的乘客提告过失伤害
说脚骨折.等等的身体伤害是车祸造成.
去地检署时检察官建议我去与对方和解
调解委员会时对方连金额都没提出来说还要算.说要我们负责算好的6成
我当然很不甘愿不接受这样的提议,就没调解成功
我正常骑车,被逆向的牵连到,好家在没受伤
还要被乘客要被告过失伤害,逆向骑车的没有受到惩罚
请问可以透过提告驾驶什么样得罪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