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有修老人相关法律的新闻,我有看到高雄市老人有条件的可免缴健保费
我家长辈的条件:
1.都满70岁以上
2.没缴税的资料
看这网页
https://older.kcg.gov.tw/cp.aspx?n=5E6817DD9B24076A
凡设籍本市满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在国内居住超过183天之年满65岁以上老人参加全民健
康保险之市民,符合下列资格之一者:
(1)未满70岁之老人,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发给办法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者。(满
70岁以上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发给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者,由中央全额补助)
(2)最近一年核定综合所得税税率5%或查无报税资料者。
(3)最近一年核定综合所得税税率12%且领有身心障碍证明者。
是否符合以下资料
(2)最近一年核定综合所得税税率5%或查无报税资料者
目前由某位家人报扶养,家人有问过是否可免缴健保费,他的HR说要缴
请问是否如此?
或是要到哪个版或网址问比较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