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礼让行人的认定

楼主: qazedctgb200 (暱称)   2024-07-20 01:03:58
有时候在路口等很久还被后面车辆叭
看了一下认定标准“当汽车前悬或机车前轮进入行人穿越道线,并且距离行人行进方向不
足3公尺”
想请问一下,如下图,
https://i.imgur.com/gV9OgD3.jpeg
如果行人还在A,他要往B走,此时我开过去,这样他的行进方向与我车头小于三公尺,这
样是未礼让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他已经过B点往C点前进,这样我可以开吗? 还是一定
要等他过C点呢?
转弯车的部分
https://i.imgur.com/RRCn9wn.jpeg
一样,行人从A尚未到走B,需要礼让。
那如果已经过B点,但尚未走到C,这样可以弯过去吗?
谢谢,麻烦懂的人解惑一下,感恩。
作者: aleck602502 (九)   2024-07-20 01:38:00
鬼岛玩法在人刚到B就抢着要冲了 但我是会等到人走到C以后才动 不要给行人压力 也让自己多点缓冲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24-07-20 01:52:00
可以,从后面就是可以。
作者: chungb (阿强一号)   2024-07-20 02:14:00
万一行人想到家里瓦斯的火没关,突然往回头走,你就中了就有人遇过,不要以为不可能
作者: k721102 (口口口口口口)   2024-07-20 02:26:00
重点不在距离,而是让几个枕木纹
作者: chungb (阿强一号)   2024-07-20 02:38:00
驾驶人礼让行人时,依内政部警政署取缔基准,车头应距离行人至少3公尺(约斑马线3条枕木纹)。上面写的是,3公尺,跟方向没关系
作者: aleck602502 (九)   2024-07-20 04:22:00
新制有特别提及行人行进方向的话 那就没有3m的问题但那是警署的取缔基准 道交安全规则跟处罚条例都是写"应让" 如果不幸在斑马线上跟行人事故 就是免不了责所以也要强调 是"应让"而非"礼让" 驾驶们共勉之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24-07-20 08:09:00
从后面过仍违规 但不开罚。
作者: bajiqa (多尔)   2024-07-20 08:23:00
如果他走的斑马线刚好有行人号志,就先让他走,本来这时就是行人的时间,若没有行人号志,离我远就先转弯,中间就让他先行,然后我再从他后方走,我觉得马路如虎口,行人地狱?机车汽车也有~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24-07-20 09:38:00
行人后面不算啊 这已经说明过了但假如行人突然后退你撞到也是有责任就是了
作者: Desirefly (迪斯艾爾‧飛)   2024-07-20 13:06:00
新制是行人的后方皆可通过,没有距离问题,youtube查一下新闻片段都有
作者: slothshout (树懒叫)   2024-07-20 16:01:00
从行人身后经过绝对没错
作者: enjoyyou (漫步人间)   2024-07-20 17:04:00
身后过没问题 就只是怕行人突然回转怎么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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