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保险理赔的两年请求时效

楼主: oookla (( ̄ー ̄) )   2024-06-07 21:26:57
一般保单上面写的
“自得为请求之日起,经过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主要想请教请求时效的问题
问题1:假设2022/6/11是得为请求日,
那2年内需请求的期限是2024/6/10?还是到6/11?
(是到哪一天提出请求都还有效?)
问题2:上述2年内提出请求,如果无法办理线上通报
只能准备书件办理的话,
假设期限是6/11
那是理赔申请文件要最迟在6/11送达到保险公司才算数?
还是只要在6/11前挂号邮寄到保险公司就可以?(中华邮政寄送)
还请指教
感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07 22:12:00
不会是以邮戳为凭6/11要送进保险公司才行不是放进邮筒或交给邮局的时间点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06-10 08:27:00
干嘛拖拖拉拉犹豫不决
作者: luckyfu9 (快快现身)   2024-06-14 23:36:00
2022/1/1是得为请求日,2年就是2023/12/31,2024/1/1就是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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