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
房子已经交屋一年多,原本屋主的个人信件(包含帐单、政府公文通知等)
因为没有更改地址还是偶尔会寄到这个地址的信箱内
我有时候会取出,有时候就先暂时放在里面没有立即处理
可能过了几天,就会发现不是我名字的信件不翼而飞
信箱是有上锁的,设置在大楼社区大门外
目前怀疑很大可能性是原本屋主不定时会回来拿手上还保留的钥匙开信箱
检查是否有他的信件
因为感觉非常不舒服,也不能确定他是否还会拿走其他我个人的信件
现在正在想办法是不是可以调摄影机画面找到他开信箱的证据
且如果他有保留信箱钥匙,难保还有其他大门钥匙
因为google没有找到类似状况的法律,想请问是否这样行为是否有犯法
版上先进建议如何处理?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