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权的情况
例如A国的大使在B国犯罪
但是因为A国大使是代表A国的主权
所以B国基于国际惯例 无法对A国大使进行审判
网络资料定义是:"一国国民在他国领域内,排除当地国法律的适用,通称治外法权。"
也就是A国大使在B国拥有治外法权
但"治外法权"这个中文名称是怎么来的?
治外? 是统治以外? 法权? 法定权利?
请问这四个字要如何望文生义?
谢谢
啊 谢谢 大家 我想通了
所谓"治外"就是本国统治区域以外
"法权"就是司法权
一个国家的司法权行使是主权的表彰
而一位大使因为是代表国家的主权在他国交涉
虽然在母国的统治区域以外(治外) 但因代表母国的主权
其行为是否违法的的审理及判断司法权(法权)行使归属则为其母国
所以治外法权就是国家司法权 因为代表国家主权的大使在他国而因此延伸
但并非大使基于个人所产生的权利 而是属于母国的权力将其包覆
故使其看起来像有特权一般 但解释上是国家的权力 而非个人的权利
目前这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