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家俱可以请各县市的环保局来免费清运
刚刚用台北市1999登记清运.一张沙发跟2个电脑椅(有轮子那种)
2分钟后环保局的人打电话来说,只清运家庭废弃物, 公司行号的不收
先说这办事效率很高, 几霸昏!
但是怎么那么厉害,我只有输入地址,承办人员就知道我这边有设行号(工作室)
问了一下,原来是看到我附图里的电脑椅... 是很便宜那种就像办公室在用的
因为看到这椅子,认定我这里是公司行号..所以连沙发都不收
后来想想不对啊,法律又没规定登记营业的就不算住家,于是我又打电话去问
既然认为椅子是公司行号使用的,那我电脑椅不丢了, 我只要丢沙发...
承办人员就回复: 如果他们过来认定这废弃物属公司行号在用的,可以拒收
听到这我真的满脑子问号???? 也没说怎么认定..
家俱要怎么分家用还是公司用? 如果用数量来认定我还可以接受,大不了分次丢
(有GOOGLE到有公司是一次丢100张椅子被环保局打枪..这情况我认为合理)
目前是已约好来清运沙发, 2个电脑椅就自己想办法处理...这还有点伤脑筋
有没有乡民也有类似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