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个有关推定控制从属关系的判定~
根据公司法第369条之3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推定为有控制与从属关系:
一、公司与他公司之执行业务股东或董事有半数以上相同者。
二、公司与他公司之已发行有表决权之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有半数以上为相同之股东持有
或出资者。
有函令释疑如下:
二、上开公司法第369条之3第2款规定:“公司与他公司之已发行有表决权之股份总数或
资本总额有半数以上为相同之股东持有或出资者”。以较高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之半数为
准,前经本部88年9月8日经商字第88219627号函释在案(如附件影本),
例如甲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股,乙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股,计算甲、乙公司是否有半
数以上股份为相同之股东持有时,系以较高之10,000股之半数5,000为计算标准。准此,
如股东持有甲公司股份总数5,000股以上,持有乙公司股份总数为5,000股以上,则推定甲
公司与乙公司有控制从属关系。
想问这种状况下推定甲乙有控制从属关系,此控制从属关系中谁为控制公司?谁为从属公
司?
网络上面到处找答案都没有答案~~不知道会不会有神人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