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开办“首次申请护照亲办一处收件代送代领全程服务便民措施”有新北市政府(自103年10月1日起)、台中市政府(自106年9月15日起辖下北屯区、清水区、丰原区、大里区等4区户政事务所)、云林县政府(自107年5月1日起辖下斗南、虎尾、北港、斗六、西螺、麦寮6个户政事务所,不含办公室)、桃园市政府(自108年2月15日起),针对首次申请护照至该县市府辖内户政事务所申办人别确认之民众,提供代办护照服务,代收申请护照应备文件及规费并造册后,派专人至领事事务局(新北市、桃园市)、外交部中部办事处(台中市政府)、外交部云嘉南办事处(云林县政府)送件及领取护照,相关资讯请迳洽上揭各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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