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主办人
B 酒醉的受伤人
C 活动参与人
D 活动参与人2
主要是大家参与A的活动(有酒但我没喝)
结束时在外面B醉了C.D看到去搀扶
然后A与我也过去关切 并帮忙
结果B醉到发酒疯很生气要打人 又要摇摇晃晃的自己走 担心会跌到大马路之虞B力气又很
大 C就用比较大的力气压制了他 结果过程中B的手骨折了 眼镜衣服也坏了 于是D说要报
警比较好(然后他就走了..)所以我就报警了 说明B因喝醉担心安危所以搀扶他但不知道
住家在哪请求协助
警察来了之后看到有血就联络救护车与家属
后来与警方与B父亲阐述过程 但并无笔录
最后询问B父亲是否要陪同 B父亲说不用
C便留下电话 我们交代一下就离开了
想请问后续可能会有的程序有哪些吗
最担心的是怕我们都会被告过失伤害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