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我跟某网友有论战,过程称不上祥和,但也确定没有什么可以让对方提早领年
终的用词。
只有一个字...
对方是男的,我回答他是打错字,用了“妳”这个字。
结果他说是故意侮辱。
当然我立刻回他“只是打错字”。
我知道不太可能告得成,但最近表特板才发生有人差点被吉的事,还是问一下大家好了。
谢谢。
作者: HT2 (欧吉桑) 2019-05-03 15:49:00
牠要提告是牠的权利
他有觉得被侮辱到就可以去提告你顶多要去做笔录 说打错字就好 没有侮辱的意思
作者:
alloc (韭菜)
2019-05-03 16:52:00可以告是可以告 但告不告的成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guardyo (嘎丟)
2019-05-03 16:56:00帐号部前几天刚好有人在argue这个
作者: alexleu (Max) 2019-05-03 17:28:00
可以提醒他,你也可以提诬告呀,索赔律师费就好
原PO这个案子如果成立机率是1% 诬告就是0.01%
作者:
sa12e3 2019-05-03 18:28:00楼上那个机率请问怎么来的呢?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9-05-03 18:46:00没有伪造变造证据或是明知虚伪之陈述还具结都不会成立诬告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绅士)
2019-05-03 18:47:00你是不是定义了他的性别 (X
诬告的机率是0%笔录可以拒绝去做吧,等检官要找碴在原告就被
你要告这篇文每一楼都是可以的 成不成案是另一回事 法官怎么判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nadoka (å°é‚£ 娜豆å¡)
2019-05-04 02:49:00这种等级大概到检察官就挡下来了...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9-05-04 09:12:00这个字蛮诡异的,民国57年才造的字,拖那么久似乎在等对岸同时公布,但是对岸当时在文革,所以从40年一直等到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