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为大大好,
小的在16日时因接到银行刷卡通知短信,
惊觉信用卡被盗刷了!
当下立即与银行端联络,在通话的过程中,又被盗刷了一笔,
所以就更肯定是盗刷无误。
银行表示,在这两笔成功盗刷之前,还有两笔刷卡纪录,只是没有成功,
但会将成功的两笔列争议款,我也不需付这些款项。
但身边的朋友知道后,提醒我要去报案,
抱歉,因为昨天以为发文没成功,所以事件没有详述
我纠结的点是我在北部当警察的朋友在知道我被盗刷时,就打来提醒我要去备案,
这是诈欺罪,但我去报案时,受理的警察告知要帮我作笔录的警员,这是防碍电脑使用罪,
我当下有向他反应,这是诈欺罪;但那个警察就说什么帐号又怎样的在网络上使用,
所以是防碍电脑使用罪。我后来有自己上网查案例,只有一起盗刷的案件是同时被用诈欺、
伪造文书和防碍电脑使用罪移送,因为他们有使用受害者的帐号密码之类的。
所以,又让我觉得受理的警察.....好像真的是不想让诈欺案多一件,就用了一个
无关紧要的罪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