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offence (就事论事) 2018-12-16 21:22:00
依劳基法84-2条规定受雇年资应以自受雇之日起算所以如果继续录用,从定型化契约开始就算了资遣费如果是三个月的员工,以新制算,大约是0.125个月的薪资,以月薪30000来看,0.125是3750元,如果你们想省,那就协商剩下可以动的那个东西至于你说的定型化契约,依精神是以非继续工作为前提如果想用定型化契约来规避,这就要看劳工局的判断我是觉得还是得付那个资遣费,但假设你们签定型化契约万一对方超不适任,头痛的也是你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