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关于无偿取得货物销售的方式

楼主: klyuch (Meeko)   2018-11-30 10:54:49
有一问题请教
现我有一批已由国外客户付清货款但未税的货物,货在台湾工厂内未出,客户要无偿放弃,请我(个人)帮他处理,我应该能够找到买主。
我可以先帮他支付税金,制造商开立统一发票给他。
但因为是无偿取得的货物,我要如何才能合法的做出货事宜?
我可以请客户配合我…
还是我只能够帮他销售并赚取佣金而已?
我需要设立一个公司来做买卖吗?还是用个人帐户收款也可以?
因为金额不很大,大约30万而已
谢谢!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8-11-30 15:55:00
就直接卖掉,客户送给你就是你的了顶多把客户答应整批货送给你的信件留存做纪录还是你这批货有什么特殊管制
楼主: klyuch (Meeko)   2018-11-30 16:14:00
没什么特殊管制,只是这批货原本要出口,所以我司只收到未税货款且一直挂帐未开发票。我想要以个人名义把它卖掉,是不是必须买受发票并付营业税?这流程我想请教该怎么做才不会有违法的问题。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8-11-30 16:16:00
如果没有加工出口区的限制,那就只有税的问题个人是不用开发票的,如果你非经常性销售者可以免营业税但该缴的所得税还是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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