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线上检举谣言的部分

楼主: ivan30137 (独步)   2018-11-29 15:12:43
刚刚google
"线上检举犯罪"
跑出的是刑事警察局的线上检举信箱
但是里面又写到
透过这个管道寄的话
"仅有检举,未完成报案程序,若要报案需亲自去邻近派出所"
https://www.cib.gov.tw/Service/Report1
我不太懂他的意思欸
如果说不管如何都要去邻近派出所
那我就直接去派出所就好了
设这个信箱的原因到底是?!
另外一点就是
看到一个网络谣言
是要鼓吹大众公投位阶高于宪法的言论
底下的他的好朋友们则是鼓励大家因为上述这个原因 所以希望大家配合他们反政府
https://i.imgur.com/jVDJxIQ.png
请问这样子用
刑法第310、313条。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
或散布流言或以诈术损害他人之信用者。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5款“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这几条会成立吗?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8-11-29 15:16:00
你是被害人的话,就要报案取得报案三联单,不能线上报案检举是指你不是被害人,你只是通知一声让警察主动侦办我家被偷 -> 报案,我看见有人疑似吸毒 -> 检举
作者: weiwind (苍水濯缨)   2018-11-29 20:51:00
他散布的没有毁坏他人名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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