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下午好!
本鲁我在时常跟小英总统扯上关系还跑到中国开物流中心拉铁路的本土餐饮集团工作,
7月10-11那两天的台风假,公司居然说按照公司规定,工读生如果有班无法来的,要自行
找代班,否则按旷职算,除当天不计薪,另扣四小时的薪资。而正职部分则是除当天不计
薪外,另扣三天薪资+全勤...
薪资部分,没有双倍只补贴出租车资。
我是有乖乖去上班啦(犯贱),当时公司也说补贴车资啦,所以住在莺歌的我就在10号那
天因为很多同事风雨太大没来答应主管加班到晚上11点多,
然后搭出租车回去。
隔天新北市台风假,所以照我无知的理解应该也是可以不上班不上课的吧?主管拜托我一
定要去帮忙,只好又坐出租车去。两趟车钱加起来要1500+,然而刚刚公司告诉我总公司
通知台风天车资补助,一个人只补助200元。也就是说我来回1500元只能拿到200元,剩下
的1300就只能当做功德了....
我问这个规定之前有说过吗?还是有人事规章制度可以查?公文?结果公司主管叫我自己
打去问总公司的徐经理,说这个徐经理才是能作主的...
我现在想请教的是...台风假不给双倍是合法的吗?车资部分事后才说只补贴200在劳基法
上也是合法的吗?事后我才从人事那里知道原来我们正职的劳保保额都只保最低的并且工
读生们甚至连劳保都没有,这样如果在台风天发生意外,人身安全上的损失该怎么求偿呢
?
不知道有没有也在餐饮服务业或旅宿业的版友也可以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