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大
是这样的,家母早年(快20年前)因为做生意失败的关系欠下了一笔卡债,
详情我也不清楚,总之后来这笔钱因为家母没有再工作了就放著了。
近日突然收到了法院通知单说要查扣家母的薪水,地点是高雄的一家印刷店,
奇怪的是家母因为得了癌症早就生活不能自理吃住都是靠小弟的,更别说是去工作了,而
且我们住在台中,该强制执行的姓名及身份证字号确实是家母的无误。
这边想请问一下各位版友这是被冒用了劳保来申报公司的人头吗?会有什么危险?
因为老人家觉得没差反正也没影响叫我不要多管,只好来版上问有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情形
了,感谢。
注:家母目前有保公会的劳健保
手机排版 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