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店面要顶让,已和承接人谈好合约明日签约
但因为这个店面的承租日到5/14
当初介绍承接人给房东谈签约时,是早于5/14的
只是因为房东个性问题
他们的房租条件一直谈不拢,我们也都怀疑房东故意拖延
(房东就是每次谈好,回家后又传来“我想过了还是如何如何....”
然后就是再约时间谈,然后继续破局....)
房东现在跟我说
要我继续付5/14之后的房租
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明明很早就把新房客也就是承租人介绍给他
约一直签不成不是我的问题,为什么约到了之后我还要付房租?
再说,房东押金也还没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