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诈欺及伪造文书刑责

楼主: S653 (^^)   2018-03-13 14:11:40
朋友一时糊涂,临时缺钱,误信办号换现金的伎俩,办门号的时候,通讯行伪造他家
门号帐单,带他去申办台湾大哥大门号,我朋友拿到现金后,之后每一期都有按时缴
电信月租费,后来觉得不划算,就去找那家通讯行找人办过户,过户之前也把所有
已出帐的帐单缴清。过完户约一年后,昨天突然收到电信警察通知要做笔录,
说因为不当图利,门号使用者未缴钱,造成电信业者损害,涉嫌诈欺及伪造文书罪。
查了一下,诈欺罪之刑责,依刑法第339条之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
元以下罚金。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另外,伪造
文书:伪造名义人的意思表示而做成虚伪的文书证明,足以产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
即成立“伪造文书罪”。
看来是因为被过户人未缴钱,导致我朋友被传唤,但是我朋友在过户前都把费用都缴完
了,并无造成电信公司损失,这样还构成上述刑责吗?
作者: andy90498 (枫情)   2018-03-13 14:17:00
不是办过户了吗? 是真的确定过户了还是没有?叫你朋友去查门号名字是谁的阿 不是你朋友的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8-03-13 14:17:00
你朋友能有一个门号换现金 就是用假帐单得来的不是吗
作者: andy90498 (枫情)   2018-03-13 14:18:00
过户时钱又有缴清 就不用太担心 去警察那边了解后续你朋友一开始那个就算是退佣吧?
楼主: S653 (^^)   2018-03-13 14:30:00
他有查过了,确认没有任何门号及欠费,另外有确认必须要将已出帐款项结清后才能过户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18-03-13 18:55:00
出示缴费证明给警方 还有当初的合约最好拿出来再看一次是否有对自己不利的部分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8-03-13 19:37:00
听起来只是做笔录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18-03-13 20:04:00
办门号换现金的重点不在钱~而是在它拿门号做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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