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想买房,爸爸要帮出头期300,
原本高高兴兴,结果隔天爸爸说只能出220,因为超过会被课赠与税,瞬间少了80有点难
受,
上网爬文发现有两种方式,
1:由爸爸妈妈分别赠与,爬文发现是一个人可以给子女220万的额度,这样就可以由爸爸
妈妈平均300万额度,But 如果钱全部在爸爸名下,爸爸先转钱给妈妈,再分别转钱给子
女,是否会有问题
2:就是分2年转钱,唯一比较有问题的是年度别的起始日是怎么算得,1月1号~12月31号
? 还是按5月报税季来算年度?
以上两种方式是否都可以达到避免被课赠与税呢?谢谢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