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您好 小弟对建管法规有关避雷针的安置有所疑惑
想向各位朋友请教 还请各位朋友指点小弟
请问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备编 第五节 避雷设备 第二十五条(安装)
http://goo.gl/7tNNwp
避雷设备之安装应依下列规定:
一、避雷导线须与电力线、电话线、燃气设备之供气管路离开一公尺以上
。但避雷导线与电力线、电话线、燃气设备之供气管路间有静电隔离
者,不在此限。
请问各位朋友为何避雷导线须与电力线、电话线等 离开 一公尺以上,或者要做静电隔离?
略
三、避雷导线除烟囱、铁塔等面积甚小得仅设置一条外,其余均应至少设
置二条以上,如建筑物外周长超过一百公尺,每超过五十公尺应增装
一条,其超过部分不足五十公尺者得不计,并应使各接地导线相互间
之距离尽量平均。
请问各位朋友为何避雷导线除烟囱,其余均应至少设置二条以上?
四、避雷系统之总接地电阻应在十欧姆以下。 (年久失修会变差)
若各位朋友肯回复小弟
小弟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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