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加盖违建被检举?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3:47:39
各位好
我是住在桃园,在2012年的时候买了一间房子!(买的是5/5F)
屋龄将近30年了,当初前屋主在顶楼加盖一间铁皮屋,跟我们说我们可以使用,所以我们
买下之后就拿来放一些杂物跟养狗。
但是最近收到公文要我们拆除违建......
想问是不是有法规规定民国几年之前加盖的铁皮屋不算违建?
如果要拆除的话,拆除费用大概是怎么计算?
拆除费用是不是应该整栋住户一起共同分担,因为当初并不是我们盖的,是前屋主盖的!
我们也没有把顶楼封住,不让其他住户上去使用!
先谢谢各位的解答了!
手机编写可能排版有问题,不好意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08-06 13:52:00
真想知道邻居看到你的说法,会怎么说。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7-08-06 13:59:00
1996 年 8 月 15 日以前盖好的既存违建暂时缓拆前提是没有影响公共安全既然违建是你们在使用就是你们要负责拆掉费用可以请工程行来估价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06 14:01:00
用是你家用 拆就要跟大家分 什么道理跟前屋主签买卖约的人是你不是其他住户自己的摊子请自己收好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4:04:00
我们并没有限制其他住户对顶楼的使用权,因为铁皮屋是前屋主盖的,对我而言就是刚好多一个地方可以放杂物,其他住户也想要放我是真的没意见......跟前屋主的买卖契约内没包括铁皮屋的使用权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7-08-06 14:05:00
那别的住户有放东西吗? 有放东西有养狗就可以叫他也出钱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4:05:00
所以其他住户当然也可以使用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06 14:06:00
然后 因为这个买卖约 产权转移之后 违建就变成2012版 没有缓拆的可能 即报即拆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7-08-06 14:06:00
总之现况是谁在使用就谁负责拆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06 14:07:00
不是可以不可以的问题 是有没有 非黑即白 别人没有使用自然没有理由帮你出钱通知来了你只剩两个选择 1.找人来拆 自己监工拆的干净俐落 2.等市府派人来拆 品质不受你管制 但是帐单会随后送到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4:09:00
谢谢楼上的回答。使用者付费的原则我也百分百赞成所以产权经过转移后,就已经不是缓拆的条件了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06 14:13:00
Y 不过顶楼就算是84年以前 通常也容易被以影响逃生为由不予缓拆题外话 顶楼铁皮养狗 是不是有些残忍 那个温度连人都受不太住的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7-08-06 14:24:00
楼上说的买卖之后既存违建就不适用缓拆的规定在哪里?我四处找都找不到,烦请解惑倒是有看到邻居很容易用妨碍逃生的理由检举,这样就会被法院判立即拆除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4:32:00
顶楼并不是四周都围起来,只是一个铁片屋顶搭起来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08-06 14:32:00
铁皮顶楼不一定比屋内热,我住过顶楼,铁皮高加通风,比西晒的好。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4:33:00
所以通风绝对没问题,电风扇也24小时开着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06 14:35:00
我fail 转移那段是凭印象回答 想不起在哪里看到 请当作是错误资讯看待
楼主: GBDog (Yankees,the champion)   2017-08-06 14:37:00
所以是不是还适用缓拆的法规还要再查询囉?现在只担心的是拆除费用会不会是天价我妈跟我说要可能几十万,我听到都傻了!
作者: Schottky (顺风相送)   2017-08-06 14:54:00
@MELOEX 了解,谢谢可以请人来估价,不用自己猜,令堂说的价钱应该也是乱猜
作者: MELOEX (MELO)   2017-08-06 15:59:00
担心就自己找工班来 可以多方比价盖都不用几十万了……要讨缓拆你必须有办法证明他是什么时候就存在 举证责任在你 不过最后还是被以危安理由执行的可能也颇高就是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7-08-06 17:48:00
既然使用者付费的原则你也百分百赞成,那请问全栋住户都有使用你的顶楼加盖吗?如果没有你文章内问是不是应该全栋住户共同分担又是哪来的想法?不要听到你妈说要几十万就拖全栋人下水好吗就算是前屋主盖的不是你盖的,那也是你跟前屋主的事,关其他人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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