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帮主管代垫款项购物,
于商店结完帐后,不小心脱口而出:”啊,忘记要不要打统编了“的碎念,
结果店家很贴心的咻的~迅雷不及掩耳地帮我盖了一个印章上去,
并亲切地说有盖章就可以了哦!!
之后主管还给我代垫的钱后,我跟他说了此事,
他说,”阿,这个不能报帐啊,我又没交代你打统编,
那这张发票如果有中奖,奖金是你害我不能领,那你要赔我现金“
我完全无言,以前也有发生他没有交代我要打统编,我没请店家打统编,
结果他要报公司帐,又叫我千里迢迢回到该店家处理发票的事情
我觉得我好衰
想问一下,如果发票盖了开发票那间店的章,但是没有写我们公司的统编,
也没有要报帐,
这样如果中奖,就不能领奖了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