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租屋经验的版友
家里有一间房屋出租出去,房客缴完第一个月房租后,第二个月开始就没缴了
中间一直联络不上,后来才告知我他人在国外,下个月回来再补汇款
就这样一延再延(都是过了承诺时间后我主动找他),到现在已经积欠3个月房租
前几天告知我他已经回国,这两天会马上处理,但过了四天仍然没缴房租也不接电话
我研究了一下租约,上面只写到可以从押金扣,或是请他搬走
请问,我可以用"如再不付款,会走法律途径"来跟他讲吗?
感觉扣押金跟搬走他不痛不痒的
我只是想问清楚,我如果传短信发出最后通牒,可以用走法律途径来吓吓他吗?
PS.押金的部分刚好是三个月的房租,在欠下去我们就很亏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