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在台北车站捡到悠游卡 当下只是收起来
然后完全忘记这件事= = 直到刚刚整理包包才发现想起来
跟妈妈讨论该怎么办?
我认为该送去警察局
但老妈认为 那是不记名的东西 即使送去了 也不一定能还到失主手中
还不如自己用掉吧
但如果自己用了 不是就犯了侵占罪吗?
该怎么处理较好呢?
作者: 
human45 (昨日小笃)   
2014-08-14 13:22:00不要贪小便宜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4-08-14 13:23:00如果是芯片悠游卡的话有记名喔
之前捡到600拿到警局,警察说之后会公告,如果失主没领回,最后会归我所有。问他如果没拿来警局的话呢?他说要是失主查到我,就是"侵占遗失物罪"。应该要的程序不要省。
作者: 
a159753 (大叔)   
2014-08-14 13:51:00拿到警局自己也比较心安吧!
作者: 
Chulain (一口一)   
2014-08-14 13:57:00你阿 找哪天跟你妈妈好好谈谈吧
作者: 
qoojason (好想赢韩国)   
2014-08-14 15:32:00钞票也是不记名阿 如果你妈妈捡到钞票是不是也会占为己有呢?何况,如果失主真有心,调监视器找 不是完全找不到
作者: 
mozzo (天阿)   
2014-08-14 17:49:00之前捡到4000送去警察局 半年没人领 后来就归我了..
作者: 
racky35 (我不太会使用水球)   
2014-08-15 00:04:00保护自己,该有的程序不要省啊(跟妈妈好好讲一下)
作者: QQ101   2014-08-15 02:03:00
据为己有
我干走过欸... 里面是-50元我拿去用 这样有违法嘛... 掉在地上捡到(过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