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日文询问以及拍路人

楼主: cloudrick (Rick)   2014-05-22 11:22:38
首先肯定你对于礼仪的推广
偷拍对于自己的名声 旁人的观感 当事人的感受都是不好的
还有可能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还是尽量避免的好
但对于这篇文 我有些问题想请教
※ 引述《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之铭言:
: 基本上 在国外没有当面问对方可不可以拍摄 都算是偷拍
: 不论是长焦或是短焦都一样 拍之前要问对方是基本礼仪
: 在问的时候 初次见面要记得客气一点
以上不管在国内外 我想都是一样的
不需要特别设定在 "国外" 吧?
: 开头可以先说
: 突然で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が、自分は台湾から来たもので
: お初にお目にかかりまして、诚に光栄です。
: 台湾ではなかなかこのような衣装を撮る机会がございませんので
: もしよろしければ、一枚だけでもよろしいので、写真を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ないの
: でしょうか?
: 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て、诚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よろしくお愿いいたします。
: 拍完以后 因为是新人 所以要祝福一下
: ステキな写真をお取りさせていただけまして、诚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
: お二人とも末永くお幸せに。
这一长串日文 懂日文的人应该不需要看或照着念
不懂的人 连念都不会念 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也很难背起来
还不如介绍些简短的 像是 "你好" "请问可以拍照吗" 这种容易用的句子
: 我2011年在上贺茂神社也遇到两对新人 其中一对还有摄影师拍
: 我也是先问摄影师能不能拍 摄影师说问新人 新人同意才拍的
: 请看眼神就知道是不是看我的镜头
: http://tinyurl.com/pptto8m
: http://tinyurl.com/nzac7q2
: 另外在金阁寺 遇到两个很可爱的店员
: 也是直接询问之后才拍
: 我先跟他们买了冰淇淋以后才问的
: 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が、自分は台湾から来たものです。
: お二人とも笑颜がステキなので、もしよろしければ
: 写真一枚でもよろしいので、撮らせていただけないのでしょうか?
: 两位美女同意以后才拍的 当然眼神也是看我的镜头
: http://tinyurl.com/o3cou5x
: 还有在高台寺问路的时候 姊姊们的邀请一起去参加茶会的合照
: http://tinyurl.com/p6vtdm4
眼神有没有看镜头 跟同不同意拍摄 应该是两回事
很多外拍也都不看镜头呀 另很多偷拍也是刚好看了镜头 (被发现?)
所以拿这点来判别 被拍者是否同意 我想这是不对的
: 很抱歉 我看到的照片里面有至少八张是用长焦偷拍的
: 这是很不礼貌也不可取的行为
: 这几张很明显就没看镜头 也没有询问过对方愿不愿意接受拍摄
: 不礼貌程度百分百
: http://tinyurl.com/obt6sze
: http://tinyurl.com/lckxaq9
: http://tinyurl.com/o788yc6
: http://tinyurl.com/ka57jv6
: 正对是看他朋友的相机 不是你的
: 背对更糟糕 那是跟踪狂拍法
: 不礼貌程度百分之两百
: http://tinyurl.com/oumxp7m
: http://tinyurl.com/oyfextf
: 人家压根就没看你 一看就知道没有问人的
: 偷拍程度百分百
: http://tinyurl.com/q2dzmrm
: 这也是长焦偷拍
: http://tinyurl.com/nlytbjq
请问这些照片的作者是你本人?你朋友?还是你是拍摄者呢?
否则你怎么能肯定原作者没有询问被摄者呢?
若你不是作者 把别人的照片贴到板上 加以批评
而且批评的点 还可能是没查证过的猜测 也不太恰当吧
: 如果被对方发现 是可以告性骚扰/跟踪狂的
: 尤其是在日本 只要对方觉得不舒服 就是性骚扰
: 请不要用台湾的标准在国外偷拍 台湾只是没有太多人告而已 不然也是构成性骚扰的
: 请自重
同上 不管在台湾或是国外 都要充份了解当地的习俗礼仪及法律
除了法律面自己不会被告 道德面上也别坏了自己及台湾人/摄影人的名声
我知道你发文的立意是好
但整篇文看起来就像在介绍自己在日本的经历
日文程度很好 跟日本人合照
还拿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作品来批评作为例子
批评的点还有瑕疵
很容易就偏离主题
作者: IloveBlack2 (我爱花妈花妈爱我)   2014-05-22 13:56:00
他贴出来的是在板上的@@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4-05-22 14:52:00
外拍时 的确是有"被拍者不刻意看镜头"的情况但是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拍对方 这绝对是侵犯了对方隐私权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4-05-22 15:14:00
......你要不要了解什么是隐私权再来讲公开场合又不是隐私部位 先去查查判例和法条好吗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4-05-22 15:41:00
日文有一句“プライバシー侵害” 翻成中文就是侵害隐私权Google map也因相关问题而有过新闻 不然为什么map上有路人的话 脸都会打马赛克?对方有同意被拍也愿意被公开(放在网络上) 那当然什么问题都没有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呢? 那恭喜 被告了也不奇怪
作者: iflovedies (@@)   2014-05-22 16:49:00
不懂这篇文章是想要表达什么?????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4-05-22 22:19:00
拍谢 这是我自己的照片好吗 orz
楼主: cloudrick (Rick)   2014-05-22 22:52:00
后半部的不是吧? 而且现在原作都拿掉了...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4-05-23 00:37:00
我身上没屎 当然不怕 也不需要拿掉
作者: CPENGUIN (该吃银杏补脑了)   2014-05-23 05:56:00
google打马应该的 因为是做商业用途 若平常人拍街景路人入镜也要打马 那要告应该告不完了
作者: PageX (PX)   2014-05-23 15:54:00
有同感,感觉在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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