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vorlaga (ã€æ–¯ä½›æ‹‰åŠ 】。)
2015-03-18 20:12:41※ 引述《saram (saram)》之铭言:
: ※ 引述《dauanptt (道安药师)》之铭言:
: : 法官的素质那么差,我们还要忍受多久?
: 素质差有改善之道.这与立法重新建立审判制度
: 无关.
: 至于哪个素质差,必须从判决书里检视.
: 是否引用法条错误?
: 如果几个网友贴文认为闯红灯要判一年徒刑,
: 而法官不从,这叫素质好还是差?
: 三权分立不好?那叫议会行始司法权好么?
就算不改成陪审制 是否也可以效法柯比 (柯文哲) 改成网络"i-judge"
法律不外乎就是人民的生活公约的法条化 与其让一些法律人在哪里搬弄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自己决定那些已经侵犯到公众利益 甚至有再犯之虞的重嫌
比方说
即便检方求刑魏应充三十年 但是真的会判三十年吗 (?)
检方重度求刑高振利 但是距离人民诉求死刑 实在相差甚远
更遑论台大宅男张彦文杀人奸尸,以及一堆恐怖情杀 简直就是人命泯灭
法官是人民给予权力决定法律行使判立的职位
但是当法律的援用 以及罪刑的判立 与民间以及人民集体道德约束 相差太大
给予人民适当的权利 做出适当的判决 我认为这是适当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