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王清峰,该下台或下地狱?

楼主: westry (GO GO 史丹利...)   2010-03-12 18:51:34
※ 引述《chentruth (chentruth)》之铭言:
: 王清峰:
: 妳说:妳甘愿为四十四个杀人犯下地狱。妳讲来轻松,大言不知羞愧,试问:妳有何
: 本事可以代人下地狱?妳是否知道:妳在地狱时,妳全身的肉要被剥皮,要被剐肉,要切
: 成块,四十四次,妳还要被放进油锅里炸四十四次,妳还要被火烧烤到焦黑,也要四十四
: 次,因为妳要代四十四个人,所以时间很长久。
: 地狱可怕的刑罚,单单一次妳就受不了了,还大口不惭地说:“要为四十四个杀人恶
: 犯下地狱受刑。”妳自己用手写:“地狱”、“火湖”、“刀山”这几个字,可别把它们
: 写成:“东京”、“巴黎铁塔”、“峇里岛”,妳无知而不自知,还要谈理性?面对可怜
: 的被害者,妳是多么的残酷而不自知,妳可以试试把打火机燃开,只把妳那一根细小的小
: 指头放在上面烧烧看,而且要烧四十四次,妳如能忍受,那妳才好说:“我要替四十四个
: 杀人恶犯下地狱受刑罚。”知道吗?
: 妳既然知道四十四个杀人恶犯要下地狱,这就是 神的旨意,妳怎么还胆敢废除死刑
: ?不照 神的旨意执行呢?快醒过来,王清峰,妳真是不自量力,而且迷惑众生。
: 妳说:“从事审判的是人,不是 神,所以不能判死刑。” 神赋予国家权柄执行律
: 法、维护治安,使老百姓有个安居乐业的环境,杀了人,当然是要判死刑,因为生命是宝
: 贵的,世上任何物品都偿不了命,没有一个人可以强夺另一个人的性命,真是罪重恶极!
: 没有一个人可以杀人而自己还活着,有谁想被人家杀死?妳竟然站在杀人魔的那一边!
: 世上遇到任何事都可以谈理性,只要死了人,就没得谈;世上遇到任何事都可以谈宽
: 恕,只要死了人,就没得谈,因为他们已经不在世上了。杀人的使死者不能再享受世上的
: 寿数,不能再享受与他们的家人在一起,不能再享受阳光、花草、树木………太残忍了,
: 妳是杀人魔的共犯,必受天谴,妳既然是部长,就应该主持公义,反倒背道而驰。
: 妳说:“从事审判的是人”,哇!妳还用“审判”这二字,可见妳不是普通人,执政
: 官既从天接受了天职,就不可以再说:“审判的是人,不是 神。”因为 神已赋予你们
: 天职,就是“替天行道,主持公义”。
: 小偷,就要判他小偷罪;强盗,就要判他强盗罪;杀人,就要判他杀人罪,这是天经
: 地义。小偷偷窃判刑是必要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否则,到处都可以偷;杀人更应该偿
: 命,是为了社会公义,否则,到处可杀人。
: 法务部长王清峰,如果妳担当不来,就下台,别再妖言惑众!!!
: “宽恕”这二字,是只有遇到妳自己被杀死,妳才有资格讲,甚至于妳的父母或儿女
: 被别人杀害,妳也没有资格代他们说宽恕。
: 妳很幼稚、单纯,还有可恶,别太自命清高。
: 天地良心 2010. 3. 10.
其实死刑存废的问题...向来就市个难解的问题...
如堕胎是否要合法...安乐死是否合法...
一直都是哲学跟伦理学讨论的问题...
一个民主的社会...本来议题跟话题是多元的...
没有对错...但今天讨论是一个是非的问题...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是非对错的正义...
刑罚本身...没有对错...有着对与错的是是与非...
所以...能够尊重别人的言论...才是一个进步国家人民的表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