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公司与票据法的3个问题

楼主: Bananawoo (带着一座山去旅行)   2014-06-14 00:45:59
申论题
1.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有 9 席,并 (1)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达 90%
(2)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0%
(3)掌控丁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任免权
(4)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为 6 席,惟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3
名董事,与甲股份有限公司之 5 名董事由相同之 5 人分别担任
(5)持有己股份有限公司 39%股份;另丙、丁及戊股份有限公司则均分别持有己股
份有限公司 5%股份。
请问分别说明,依公司法,乙、丙、丁、戊、己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甲股份有限
公司之从属公司?(须说明原因)
2. 甲开立支票给乙支付稿费,乙不小心遗失,被丙捡到,丙先伪造乙之签名后
再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向丁买车,由于该张支票乙已申请止付通知,因此丁向银
行提示被拒。请问乙及丁对该张票据有何责任或权利?若本例改为丙将支票无偿
赠与给丁,乙丁之票据责任或权利有何变化?
3.甲签发本票一张,于 2012/12/15 到期,乙为该本票之受款人。嗣后乙背书转让
予丙,丙并背书转让予丁,丁于到期日前向甲请求付款,甲请丁宽限为 2013/01/20,
丁同意并由甲涂改到期日为 2013/01/20。惟届时甲仍无法付款,请分别说明该本
票对甲乙丙丁之到期日应如何计算?(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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