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人] 麦寮高中特教助理员征选

楼主: wzryuichi (蓝.或另一种蓝)   2023-03-07 15:31:51
https://mljh.ylc.edu.tw/News_Content.aspx?n=54641&s=185342
一、 依据:
(一)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特殊教育班班级及专责单位设置与人员进用办法。
(二)云林县特殊教育相关专业人员及助理人员遴用实施要点。
(三)云林县中等以下学校身心障碍学生申请教师助理员及特教学生助理人员服务实施
要点。
(四)云林县政府112年1月19日府教特二字第1122407678号函。
二、 录取类别名额:
(一)特殊教育教师助理员(钟点制):正取一名,备取一名。
(二)聘期自112年3月10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三、 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
(二)年龄在65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者。
(三)具爱心与服务热忱者。
(四)具高中职或相等学历。
四、 薪资支付标准:
(一)采钟点制,依据劳动部111年9月14日劳动条2字第1110077619号公告,自112年1
月1日起,每小时基本工资调整为新台币176元整办理。
(二)享劳、健保,前述保险费用由双方依劳工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三)依据县府核定文,助理员每周时数30小时。
五、 工作职责:
(一)协助本校特教交通车上下学跟车。
(二)协助学生生活照顾。
(三)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六、 其他:
(一)本项工作属临时性工作性质,不适用“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及“
约雇人员比照分类职位公务人员俸点支给报酬标准表”之相关规定,得由学校以
公开甄选方式进用之,身心障碍学生之家长得优先进用。
(二)教师助理员于雇用期间应接受学校相关人员的工作指派调遣,并应遵守一切作规
(约)定。
(三)雇用期间教师助理员欲终止契约时,应至少于预定离职日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
请,经校方同意后,始得如期办理离职。
(四)教师助理员须依规定办理劳保及健保,但不适用公务人员任用法、俸给法、考绩
法、退休法、抚卹法、保险法之规定。
(五)教师助理员如因懈怠职守,触犯法令或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属实,校方得随时予
以解雇,不得异议。
七、 公告方式:本校全球资讯网最新消息。
八、简章及报名表:请自行于公告网站下载简章打印。
九、报名时间地点:
(一) 时间:即日起至112年3月8日(星期三)16:00前。
(二) 地点:云林县麦寮乡麦寮高中辅导室
(三) 电话:05-6932050分机092(特教组)
十、报名手续:
(一)亲自或委托报名(不接受通讯报名)。
(二)报名时应缴附下列表件:
1、报名表乙份。
2、简历表(检附相关服务经验、参加特教专业或相关研习等证明文件)。
3、国民身分证正本及影本。
4、高中职学历证件正本及影本。
5、报名委托书(委托报名者)。
十一、甄选日期地点:
(一)甄选日期:112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时10分报到,依报到顺序唱名,唱名
三次不到者,以弃权论。
(二)甄选地点:群英楼一楼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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