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之前检举的案件最近终于寄出回复了
不论是斗六还是斗南又抑或是台西分局 结果总是不易外的被驳回
理由总是一样:未标明时间 无法依实际违规时间举发
http://i.imgur.com/hVNeJVF.jpg
当事图
但是手机照相都会有纪录
http://i.imgur.com/QZYYnf0.jpg
非当事图
而且根据交通道路法规
检举人得以言词或其他方式检举违规事实
http://i.imgur.com/xO84m8r.jpg
示意图
其他外县市如发大财市也有公告警方不得以没有日期而不裁罚违规
http://i.imgur.com/q6BtfNq.jpg
示意图
所以我们云林县检举违规到底...领先全台湾还是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