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反推] 炮灰的人生2(快穿)-倾碧悠然 [有雷]

楼主: oclis6 (oclis)   2024-04-03 17:28:09
先声明本文的立场跟回复文相反,
如是明确已有自身立场的板友,可选择不看本文;
如欲讨论,还请理性,本文无抬杠引战之意图,
纯以个人角度看待同一作品,并提出个人想法。
※ 引述《bigmousebird (大品)》之铭言:
: 文名:炮灰的人生2(快穿)(注意是2喔)
: 作者:倾碧悠然
: 网址:晋江
: 完结/未完:未完
: 心得:
(抱歉删除b大的心得部份,避免引文过多,且非其论点,避免模糊主题)
:
作者: angele (yukino)   2024-04-03 22:26:00
欸,没看过原文光以描述的药来说,我觉得要回去是没道理,理由是那是“小时候不懂事收下用掉的”,收下时不知道是30两,那我觉得会是送人的自己凯,事后讨回去的确是掉价了。人家用掉时怎么知道这就表示未来得跟你结婚?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24-04-03 22:51:00
我还是觉得自己爱送东西再要回来很ox, 不能因为贵就这样吧= =尤其是药,自己送药给女生用,然后后来分手讨药钱真的不行啦,就像自己请女生吃昂贵大餐分手后讨餐费之类的我就不信这种男的大家能接受(尤其还是男的妈妈去讨更妈宝)就算被讨钱的是劈腿女人,这样讨还是满下作的,就像未婚夫妻分手讨回房子车子一般人可能都同意,但讨回请客大餐或日本旅行的钱就真的很母汤(还是男方妈妈去讨这真的更母汤)
作者: j035p (水心)   2024-04-04 10:54:00
古代确实会讨回赠送的手绢啦荷包啦玉珮啦之类的,我觉得要回这些物品都合理,但男生送的药膏、吃食也要兑成银钱,是不是男方家很穷?很穷的话还说得过去啦
作者: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4-04-04 16:38:00
没看过原文,不过只看节录部分会觉得有点灰色地带啦古代说要退回去通常都是聘礼或是定情信物这种有特殊意义的东西吧。节录部份说“公子以为女方答应要嫁所以才送礼”那这个礼到底是以什么身分送的?如果没有正式订亲就送礼那就只是普通暧昧情侣互赠之礼,分再要回来当然就很掉价。如果是订亲(或者任何承诺)之后,正式送的礼,那要回来就很正当,因为这份礼是承诺的一部分,对方毁约了当然需退回。追根究柢是公子自己鲁莽,什么身分送什么礼,这是基本人际互动的常识。没订亲就送贵重的礼,不是丢脸就是丢钱,自己选一个吧 XDDD但女方也是很没常识,不想嫁却收人重礼,小心被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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