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我被excubitorium剽窃始末:自道

楼主: excubitorium (两地书)   2022-11-12 11:07:19
没有试图说服任何版友,以下一点想法,供诸位检视。(也衷心希望一切纷争到此为止。

首先,先来复习一下抄袭的定义。
朱宥勋《文学抄袭的三种类型》:https://chuckchu.com.tw/article/158
1.
就S大提出的剽窃指控,这两日,我私下请教了身边对剽窃认定更有经验、更具学术相关
专业的朋友们(不只一位),以免我自己其实踩到了红线而不自知──我也曾担心疑惑我
是不是踩线了。是的,我自己就身处文学社群之内。(有心者皆能按图索骥,而确实也有
人这么做了,我之前不愿公开,是自以为可以理性沟通,不愿显得以势压人)──就我问
得的结果,全数认为此事完全不存在剽窃问题。原因很简单,这些分析手法都是既有的工
具,S大既无法举证A+B+C是她一人发明,当然罪名也就无法成立。
S大可以一面不断要我举出A+B+C例子自证清白(即使我在《权宦》留言中拿音乐性譬喻主
要说明的对象是音乐性),接着,在我举出两个例子后,又改口要我证明“我才是A+B+C
原创”。明眼人都能看出,整件事很明显有罪推定,而更关键的是,呃其实S大也无法证
明在漫长浩瀚书评中您自己就是A+B+C的创造者,您都未必是创造者了,当然也不存在剽
窃您的问题。结案。
概念面讲完了,接下来谈心理层面。
此事起于数日前我在S大文下推文称赞(起码,在版上、在表面上,整件事由这里爆发)
,但假若我恶意剽窃,按常理,似无必要留言称赞,这岂不是拆穿自己读过文吗?同理,
遭指控后,应不至于还跑去请教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吧。(当然不信者也可以说此节全系我
自己胡扯)
S大指控我剽窃,我提出论述反驳──即使我可能能力不足,无法完全解释清楚──但我
也求教了专业第三方。作为受指控的一方,我想我已经尽到责任。
此外,我根本也缺乏剽窃S大的动机。
我主要做的是纯文学创作,另外兼写诗和散文评论。写再多篇原创小说评论,也很难获得
纯文学小说评论的资格,毕竟这完全是两种类型。何况,在这场域内有一条潜规则是,假
若不具备学者身分,通常不太会做出跨文类书评邀约。(简言之,假若你只写小说,杂志
编辑不会邀你来写诗评)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目前为止)我本人不具备学者身分,我没在写小说。
S大曾指控我借由剽窃获得光环,实则假若我对光环有追求,我的追求也不在此。
以数量而论,四年只发了十多篇文,应该也离“追求”、“经营(形象或其他)”什么很
远。
我也是凡人,我内心可能也会偶尔闪过对其他才华洋溢的写作者的各种羡慕嫉妒,但并不
包括S大。从头到尾,我们根本分属不同跑道。
作为职业写作者,我完全有机会也有能力接给酬的(纯文学)创作和评论,在版上写评,
单纯因为原创是我闲暇消遣。翻过旧文的人都清楚,我曾多次提及书单靠版友推荐,也曾
在版上征求书单,用了人家的,在时间心力有余裕的状态里,给一点回馈(推文或写心得
)是应该的。(但这毕竟不是工作,忙时简略写一下,殊不知原来这也会加重涉案嫌疑)
(而且,天啊难道大家读心得文是为了学写作吗我需要一步步细教???)
在版上写书评都是无偿的,而我大可以省下时间心力去写有酬、可累积名声和曝光度的稿
子,我动手写,单纯只是因为我觉得某文本有可读之处大家可以试试看,那你不喜欢,我
真的也没关系。
然而,写作同时也是个人品牌的累积。一旦越界,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信任关系会立刻瓦解
,文学社群也会赐剽窃者社会死。
就现实利益面,我亦无因小失大之必要。
当然,不信者仍然可以继续要求我在风格、修辞、结构等方面自证清白──我不清楚其他
场域是怎么样,但在纯文学,一般来说,让写作者分析自己的作品是极其别扭离谱的一件
事……
当然,即使我咨询的第三方(们)否定此处有剽窃问题,也不代表人人都这样想。不过,
那个,我也多次就我当时可能处理不周延这部份致歉过喔。
(至于我为什么处理不周延......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您很在意,我以为我解释完了。)
2.
S大曾质疑我本来只能谈情节,后来才开始关注写作策略等议题,这点也是抄他。这一点
前面我没正面回应过:原因很简单,随着我个人生命经验与身分的转变,关注重点当然也
会不同。四年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大家平常看文口味都可能数月一变了──即使口味不变
,也可能被不同风格与子类型的作品所打动、划了不同重点。
S大曾质疑我不给观点credit,不是的,在我所出版的书,及相关采访、讲座中,只要有
机会,我永远乐于对曾在文学上启发我的人表达感激。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因为我特别聪明
或有才华而走到这里。
S大曾抨击(她所认为的)我的行为跟正常的交流累积不同,同样的话,容我奉还:假若
一个人有心厘清自己是否遭到剽窃,开启真实的沟通通常会比抱持偏见来得更有效益。某
部分我可以同理您的不快,但发文公审,花式能力贬低和人身攻击,我觉得这也不是正常
想理性沟通的样子。
我详细引注、交代自己的学思经历就说我一味崇拜权威,我分享什么就说我好为人师。我
浮出水面是stalker,不见了就是避风头。好喔。
您以受害者自居,嗯,我也很后悔我干嘛要写心得文导致天外飞来横祸。
3.
这件事在我个人,其实也开启了一个新问题:何以纯文学评论历来少有抄袭争议?我猜(
以下个人猜测),一来是难以主张原创,没有人能够垄断任何研究方法;二来,但凡有读
者愿意读、愿意讨论,我们感谢都来不及了好吗……
当然也开启了反省,就是,我貌似真的没怎么点到笔战的点数QQ(朱宥勋曾在《作家新手
村》套书中提及写作者一般不是平均发展点数(能力值)的,有人擅长采访,有人专事翻
译。)
4.
加码谈一下叙事和音乐。
叙事和音乐本来就会彼此呼应,轻与重,明与暗,冷与暖,这里面有比例问题,也往往涉
及美学和写作者个人情性。举例来说,刘梓洁〈父后七日〉寓重(死亡)于轻,藉以拉出
张力和凸显荒谬感。中间要怎么操作,始终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可能。
但还有没有A+B+C的作品呢?哈代《黛丝姑娘》也算吧。(虽然我基于个人因素相当不喜
欢这本书……)
5.
S大可以自由陈述她的主观感受,但个人主观感受要成为对另一人的公开指控,除了提出
证据,这证据也需受社会通念(可能还有其他条件?)检视和衡量。
受指控者当然也可以为自己辩护。在我国,跟骚属于刑事犯罪,我前文既提到多年前我造
访过S大个版一两次,自然也做好了交付检警调查的最坏打算。倘若我确无stalker情事,
S大这一方就构成妨碍名誉之嫌。
再次强调,请勿有罪推定。
白话地说,大家都有工作都要生活,我和S大既无私交又分属不同场域,我真的没有时间
心力当她的stalker。
(不算岔题的岔题)
昨日读到张亦绚的话:“如果举发是随便、造假或是含有其他勒索与妨害名誉的恶意企图
,只会使确实并基于权益保障的受害人的争取之路更颠簸难走。”我内心实在很受震动与
安慰。
6.
再说一次,我没有试图说服任何人。
我不得不选择自清,自暴身分,乃因为剽窃在文学社群内部是极其严重的罪名,而
stalker这指控对我个人来说不能忍。
我仍然非常珍惜本版版友曾给予过的书单、书评以及这次事件中的理性讨论,也感谢私下
传讯息写信安慰我的人。(还有被我麻烦到的第三方们,当然)我也仍然敬重那些认真写
书评的版友,文笔和观点是一回事,有没有热忱是另一回事。
我同时也对S大自觉遭遇到的一切感到相当遗憾,其实,您大可以一开始就私下来问我的
。我或许未必有能力详细解释到让您满意,甚至改变您的想法,但我可以跟您一起寻求专
业第三方讨论此事。
最后,我已经很努力克制自己,不去过分揣测S大或任何人是否怀抱着恶意,但我的耐心
到这里也差不多用完了。此事诚然可受公评,但如果还要继续以人身攻击或污蔑的方式进
行沟通,或持续散播不实言论以诋毁我的名誉、损及我和出版社(现在和未来)的商业利
益,请自行负责。
作者: bllove (奇洛)   2022-11-12 12:11:00
原原po的诉求是以后不要再有他控诉的那些情况发生在你的文章上,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不再看他相关文就好了吧,这样也可以避免你们用词或是心得要点重叠的问题,因为你说你看过他的文,难免瓜田李下,在此不评论你们文章观点是否存在剽窃问题,读者自有公断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2 12:14:00
前面E大请S大查IP都被拒绝了,简单一句我没看过我是不觉得会被采信啦。
作者: mosocu   2022-11-12 12:20:00
越解释越糟诶,因为对方无法证明A+B+C是她发明的,所以我接在她后面也写A+B+C又如何?被“巧合”的人还要先证明自己?这也太粗暴了,我本来在S大的文还在质疑她,但我现在看你的文觉得很不ok,不要说你失去耐心,旁观人也失去耐心了
作者: bllove (奇洛)   2022-11-12 12:22:00
这个就需要自己避免了,如果同样状况持续发生,也太奇怪
作者: ciel89 (人参)   2022-11-12 12:27:00
我觉得可以看看原文 e大说的音乐明暗快慢 与s大主张被剽窃的明暗比较赏析方式 在我看来完全不是同一件事...
作者: clairewind (一颗苹果)   2022-11-12 13:47:00
我也觉得单凭相似(有时甚至不是相同)用字,和内涵全然不同的对比骨架,就说别人抄袭,这个罪名成立也太轻易了吧
作者: bobee (剥笔)   2022-11-12 14:26:00
我是觉得“方法”、“观点”上的相似顶多说是模仿、学习、借用......用到“剽窃”二字好像有点过了,但看s大描述的经历过程,是可以理解s大为何觉得不舒服。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2 15:35:00
我的猜想是:你们上过一样的课or听过一样的演讲or看过同一篇叙事分析的文章,回家后各自内化后诞生了类似架构的分析手法,以及在文本中使用了相同的词汇。一切仅是猜想
作者: ht1231   2022-11-12 16:01:00
不知为何这篇回文给我跳脚的感觉,对e大没有恶意也可能我理解不佳吧,后续这些回应我想还是没办法回答到s大的点上,只是上升至e大不得不要向我们介绍现实的本职工作,不幸没有点亮笔战技能、损及商誉自行负责什么的,作为旁观者我想还是继续旁观不要再讨论好了
作者: oopshug (哈哥)   2022-11-12 16:45:00
今天看了系列文,觉得除了“世情/言情”、“世情/奇情”的部分有些巧合外,其他用词如:爱无能、悲悯、道,都不是新鲜说法了,要以此说剽窃各人觉得有些过头;另同意上面c大所言,两人说的“明暗”指得不是同一件事。至于Stalker这个指责涉及刑事就更匪夷所思了,到地检署根本连侦查都不会有吧。
作者: lucias   2022-11-12 16:56:00
所以楼上是想看到什么呢?逐句逐条的以S大给的"证据"解释哪里没抄吗看一件事要综观来看吧,何况是跨越四年这么长时间的指控E大解释了自己无动机也没时间去做S大指称的stalker行为,一切不是因为S大觉得有人跟随她进而觉得模仿她开始的吗?甚至花时间找了第三方证明,努力阐述自己的思路,我不知道要做到什么地步才能满意已经站边的别说自己旁观吧
作者: ht1231   2022-11-12 17:43:00
lucias 大你好,不知道你有没有从头看过所有文章及s大新回复的留言更新,这一切的指控并不是你说的从跟随进而开始模仿,我并不是想看到什么逐条说明文,我想表达的是从第一篇文看到现在我的感受是s大在说A,e大回的是B,所以在e大上一篇文我回复说出了这个感受说明为什么e大的回复、举例难以服人,因为看下来我觉得他们两位谈的是不一样的东西,并且站在e大立场我与其他提出不一样声音的版友应该也是有跟我同样的感受,并非我在站边,我认同这篇文e大所说其实s大直接找他或是两位在对方文下回复“直接对话”比我们这些旁观的人讨论效果会好很多,毕竟旁观者总是有词不达意的地方,可能让你误会我是在抨击e大,但在这篇文我的感受如上述,虽然底下讨论的热火朝天,但两位的谈论始终不在一条线上,并且现在又加入了e大的本职工作、第三方等等,我以为众版友先前所回复是在促进对话、讨论,但在这篇文看到e大说反省自己没有点亮笔战点数,我确实是有点为s大跟其他版友感到可惜
作者: idrilann (伊綴爾)   2022-11-12 17:57:00
版上相关的文章都仔细看过了 也觉得以原原po的诉求也觉得两造谈的不同事情 好像也不会争论出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作为旁观希望之后不要再有类似情况就好了也很谢谢、希望每一位愿意分享书单或心得的板友继续分享
作者: POPBOBO (POPBOBO)   2022-11-12 20:55:00
觉得抽换概念。然后用“点亮笔战”这词有点过火。从头到尾都是双方合理的叙述。
作者: mottled (斑驳)   2022-11-13 01:13:00
除非这个帐号有跟您提到的任何文学一类的身份有关系,不然您在文章开头与结尾提到的社群与出版社,其实都容易让人观感不佳,尤其在开头还说了“不愿显得以势压人”而您目前却已提及……
作者: mosocu   2022-11-13 02:05:00
你理解普通人第一时间会同情控诉他人恶行的人??你回应就回应,还酸一下版友干嘛呢
作者: MLEEAN (LEEAN)   2022-11-13 07:55:00
关于同情控诉他人恶行的人,我不知道别人,至少我没有。我反而一开始还觉得是S大太敏感、太自以为是;直到无意间看了两位过往的发表心得,我才理解她说的是什么,转而同情她。电脑跟手机都是原本就有的东西,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变成智慧型手机就是创意,可是在智慧型手机面世前就是没人想到要做这件事,S大就是把她产出[智慧型手机]的过程掰碎了细细的写出来,我也想看E大您分享产出[智慧型手机]的过程。
作者: anils (anils)   2022-11-13 11:38:00
楼上讲的我顿时懂了!这样e大开厂出智慧型手机算嫖窃吗?
作者: okiayu (殊沫)   2022-11-13 12:58:00
这样我也懂了,原来现在的智慧型手机厂牌大部分都是剽窃狗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3 13:04:00
举例为何越来越偏题,iPhone、Android、google 手机全都算智慧型手机,所以要说这几家里除了第一间以外其他牌都是剽窃吗?啊被楼上抢先了QQ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3 14:45:00
不同意智慧型手机的产生是创意喔...很多产品无法问世的原因不只是创意,而是技术...简单来讲就是芯片。芯片也不是创意就能产生的东西,与之相关的是科学元素以及制造精密产物的机器...扯太远了不过你这个举例反而很好的护航了E大,在这些词汇及ABC早就存在的情形下,你如何证明A+B+C就一定是她剽窃S大?
作者: beneficiary (beneficiary)   2022-11-13 15:07:00
姑且不论其他,但8楼所言,被巧合的人本来就该证明清楚她的原创性才能主张权利吧,不然拿什么立场来说别人stalker
作者: MLEEAN (LEEAN)   2022-11-13 16:03:00
你们可以去搜寻一下智慧型手机的先驱,就算是把智慧型手机发扬光大的苹果公司也不会去宣称智慧型手机这个创意是他们的喔。
作者: SARAH12349 (SARAH)   2022-11-13 16:16:00
问题不就是无论现在的s大e大也都不是什么先驱或独创吧?这又是什么奇怪的比喻
作者: MLEEAN (LEEAN)   2022-11-13 16:23:00
[创意]可以被使用,被发扬光大,可是还是要尊重原创者不是吗?
作者: Anthyacc   2022-11-13 16:37:00
但e大也没主张这个写法的创意是自己的? 从头到尾都是说是既有常见用法吧,这样是不是反而又帮e大护航了
作者: MLEEAN (LEEAN)   2022-11-13 16:40:00
不是 楼上你要不要看一下文章的标题还是其实你们觉得S大的心得不是什么创新独特的观点见解,所以就算写出相似的观点也不算剽窃喔这样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3 18:05:00
在我眼中,ABC都是非常常见拿来评论文章的手法,她自己也说各种混搭都很常见,但坚持A+B+C就是自己独创...?至少,说服不了我
作者: Anthyacc   2022-11-13 18:56:00
推s大的说法,我的想法也是这样,更遑论是否真的为A+B+C都还有待商榷……毕竟以“明暗”这个要素来看,一个是在讲文章内的两条故事线,一个却是音乐的调性,至少对我来说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被硬是扯在一起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2-11-13 19:03:00
觉得被讲stalker真的是会觉得被泼脏水
作者: MLEEAN (LEEAN)   2022-11-13 21:36:00
所以根据以上的看法,从音乐与文学节奏+明暗这个A+B+C的联合技,还有一些观察到作者以不同文体的传达概念的赏析观点等等这些你们看来出现在E大的文章也是很合理囉?
作者: ciel89 (人参)   2022-11-13 21:39:00
在我看来是C根本就不存在 谈何ABC联合技...意义根本不同啊
作者: okiayu (殊沫)   2022-11-13 22:12:00
推楼上c大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3 22:55:00
但是他们分析的是小说欸,小说背后还有一个作者在写文,作者有那样的笔法,还不准人去分析了?小说前后对照、配角的选择衬托主角、明面上的情节及暗地的阴谋,这也是很常见的小说架构,还是要回去说小说作者剽窃他的心得写作模式了啊?我就问一句,修辞法的“映衬”你们是还给国中老师了吗?整篇指控看来就是“我觉得你有问题,所以你所有行为都有问题”,连看起来丰富的证据都只是那几句话翻来覆去拼命的嚼去贴她自己的文。
作者: POPBOBO (POPBOBO)   2022-11-14 00:21:00
就好奇一件事,来这边“挺”E大坦坦荡荡的ID,我怎么都没印象在原创版出现过。
作者: GP1028 (是锦不是绵)   2022-11-14 00:24:00
反正现在就是各持己见陷入胶着嘛,场外的人也不要太激动。不过楼上,哈~我也有这感觉。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4 00:25:00
http://i.imgur.com/3S1qIos.jpg我自己po我的留言纪录,这样有资格发表意见了?
作者: GP1028 (是锦不是绵)   2022-11-14 00:30:00
…s大也不用这么急,查ID很容易,应该不会有人误解你吧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4 00:31:00
我自己动手比较快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00:43:00
接在s大下回那句话要说没有在暗示谁我觉得有点明显啦。只要回的内容有理,有何关系?不少人也是长期潜水不回文的要怎么证明?而且有几位明明就是原创长期版友,不要自己不记得所有人就在那质疑。
作者: GP1028 (是锦不是绵)   2022-11-14 00:47:00
?说什么都不对,现在是只要不是同一看法就被打成敌人吗?闲聊文才看到S大发言,没那么蠢的暗指他什么吧,而且我本就无意说他什么。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00:49:00
提出那句疑问的又不是G大,不用自己那么快拉椅子坐。
作者: GP1028 (是锦不是绵)   2022-11-14 00:49:00
那同样的这句话也送给S大。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00:50:00
而且认真说说出那句话的P大才是在暗示挺E大的都是非版友吧,到底谁才在把反对意见打成敌人?
作者: okiayu (殊沫)   2022-11-14 00:51:00
笑死人现在要资格论了是不是?你也不用在那边好奇,你就板上或直接全站搜寻一下大家的ID就可以啦我好心帮你这个伸手牌找我自己,本人在本板第一篇文章是2008年10月8日,这样有没有资格可以说话了呀?酸溜溜的放地图砲质疑质疑别人都是不常见的ID,好嘛人家自己证据贴上后才假惺惺的说“我没有暗指你啦”,话都给你说就好了嘛查ID很容易那你查完再放炮啊,查都不查就放炮,啊不就还好我们都有发过文,不然长一百张也证明不了自己
作者: GP1028 (是锦不是绵)   2022-11-14 01:03:00
楼上现在是要战我?我刚就说搜ID很容易,我不会也没必要去暗指谁,就算是很久没出没的人,搜一下都看得到,我没那么蠢吧。你气势汹汹的直接给我戴上地图炮的帽子,我真是无言以对,ok啦你说的都对,错的是开口发言的我~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01:07:00
诚心建议,虽然提出疑问的不是GP大,但您的“哈~我也有这种感觉”在旁人看来就是同意P大说法。下次或许可以换个委婉点的用词。
作者: GP1028 (是锦不是绵)   2022-11-14 01:09:00
我是同意他说法没错啊,但我哪知道他说谁?你们也不知道我说谁,就直接给我戴帽子?就刚好在留言底下回了就是说你?到底是谁搬椅子那我在此说一下,对所有觉得我在暗指你非原创版版友的人说声道歉,我没有也无意说你,那如果你觉得我在说你,那就是我错,都是我误解,非常抱歉。
作者: lucias   2022-11-14 02:21:00
应该在说我吧,我2012就在了,只是偶尔上来找文。唯一有留下纪录的只有寻文解答,以后还是不要发言好了...http://i.imgur.com/tzOB6uD.jpg
作者: okiayu (殊沫)   2022-11-14 07:40:00
你是不是不知道地图砲的意思?我才想说随便啦你说什么都对咧,要嘛就直接把那些id说出来,不然你用“有些人”的地图砲当起手式,那不是那些人的人当然会不高兴啊,这不是事后用“我不知道哪些人”可以解释的,你都不知道是哪些人,那你怎么知道有id很少出现在板上以致于去附和这句话?要不要看一下你说了什么啊?而且与其说战你,我主要就是想反驳资格论而已
作者: lucias   2022-11-14 08:14:00
oki大,深呼吸消消气~吸气吐气(拍拍)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4 08:45:00
没办法P大直接在我留言底下说挺的都是没看过的,只好先动手反驳一下~刚用“作者对人物的悲悯”这句话去google,从曹雪芹到鲁迅都有,所以...剽窃?抄袭?
作者: okiayu (殊沫)   2022-11-14 09:03:00
谢谢l大,大家都很理性,相较之下我真的比较激动 XD我去冷静 OwO
作者: anils (anils)   2022-11-14 09:37:00
引战的人很高招!点一炮人就消失,让其他人战成一团:D
作者: Leeling (李铃)   2022-11-14 11:38:00
啊..不能发新文了,我截张图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https://i.imgur.com/dvaZ5WB.jpg
作者: avycia (翘脚鱼)   2022-11-14 11:58:00
推leeling 大的处理方式,不过如果私信对方直接给对方定罪大概跟这次结果殊途同归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11:58:00
如果E大会愿意的话个人会很佩服,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不会愿意。毕竟这几天看下来,一方先是被质疑文笔像大学生、没有现代文学训练、如Stalker、瓢窃甚至到留言中人格都被质疑。老实说骂的还不够难听吗?而且会愿意私下沟通一开始就不会有整串事件发生了吧。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4 12:18:00
这件事给我的感觉是:把红茶绿茶乌龙茶加一起混搭,这样混搭非常少见,但有独创到其他人做不出来吗?这也不是什么说破不值钱,他就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随手调出来。S指控的素材原料(评论分析模式)就是这么烂大街!
作者: avycia (翘脚鱼)   2022-11-14 12:21:00
leeling 大的意思应该是S大如果是私下先私信E大可能就不会有这整件事了(不过看po文对S大来的她有在个网po文就已经是告知对方了);我的意思是若私信给对方就已经定好罪要对方承认,最后走向还是会跟这次一样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12:28:00
其实S大在前一篇丹麦发文中就有提出过质疑,当时E大也回了,可能对她而言就算解释了吧。但看起来回复不够解答所以几小时后就发生了整件事的开头。
作者: avycia (翘脚鱼)   2022-11-14 12:29:00
同样的创意不会只有一个人想到,但先提出者觉得是他的创意被后来者偷了(姑且先假定这个先提出是真的先提出)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12:32:00
我只想说原创版不是全世界,这边版友虽然多,但不代表原创版以外世界就没有人这样组合过。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2-11-14 12:34:00
S是内化后有她的框架是没问题的,但是指控别人使用“文学音乐节奏快板慢板明暗证道悲悯入坑”那些词就是剽窃...这些词真的没有冷门到别人凑在一起用就一定是参考她的啊!
作者: avycia (翘脚鱼)   2022-11-14 12:35:00
是的,而S大一开始就在公开的平台(不管是在个网还是在本版)提出质疑,直接定罪对方,对方的解释听起来不过是狡辩就是不承认罪名越演越烈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15:54:00
E大,因为那位N大就是E大朋友,她在自己的文内提到朋友决定先代替她留言看看您反应如何。所以为何要这样迂回来迂回去不要一开始就好好对话呢。修正:N大是S大朋友。
作者: cassie0304 (Cassie)   2022-11-14 17:46:00
原来那位留言提到S大的是她自己的朋友…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2-11-14 18:43:00
为了证明我不是自己猜测的附上截图https://i.imgur.com/yCNgmdo.pnghttps://i.imgur.com/HKcgrvH.jpg以上纯粹为了证明我没有未审先判看错了原来E大不是跟我说,但反正还是附上我这样说的来源。
作者: cassie0304 (Cassie)   2022-11-15 13:31:00
回去看S大一直提到的文学节奏、音乐、明暗、作者的悲悯,但E大的赏析文根本没提到明暗,所谓的明暗是E大回复别人时提到写小说如同音乐一般需掌握明暗快慢,作者的悲悯也是回复版友的延伸讨论,更何况小说节奏和作者悲悯这样的说法并不罕见。只能说辛苦E大了,闲暇之余分享心得还被穷追猛打,希望E大不要受影响,以后也继续分享您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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