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Re: [板务] 版务相关讨论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18:04:35
因首文过度偏重于置底讨论,我将首文中提及的版旨定义调整另开文讨论,如果造成板友觉
目前有我跟starmiao5566大有提出较立体性的意见,我将分别叙述,再请各方多加指教
选项一、定义以文章为主体
原创板文章定义:原创女性向网络小说即“首发于网络文字创作平台之女性向小说”
网络小说:不包含实体书、试阅、先出版而后在网络上贴文。另文章需具有分章节发表特性
文字创作平台:为文字创作型网站或具有文字创作专门分类网站
女性向:以女性为主要客群
首发判定:基本采不告不理,检举方需于检举时附上非首发网络证明
板规原例外判定均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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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二、以网站为主体
本板为原创板,是女性向原创网小说板的简写,并非原创小说板,请讨论与女性向原创网小说相关话题。
原创网小说指:刊载媒介为各大原创网/文学网/小说网等小说文学网类似网站,大致含有汇集诸多作者、小说有分类、有作者版权、网站方有抄袭判定机制、有评论区、有排行榜或点阅率、依章节付费等要素。
女性向定义及例外情形参见现存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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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先做这些整理,欢迎提出意见交流指教。提醒一下,请尽量不要有牵涉他板(站)及攻击性言论,不用勉强去说服对立意见,请以好坏处分析为主,谢谢。
然后请让我偷版面讲一些无关板务的话:
今天我是抱持善意前来提案,或许我不够完善,但是至少我采取了行动。我尽力去整合所有板友的意见,因为我希望新的规定是最大公约数,你可以指责我贪多嚼不烂,但至少我踏出了一步,这是我对理想的执行。
我很明白这次板务大会结束后,非常可能什么案子都没有推行成功。我没有乐观预测过成功率,就让投票去决定最后的结论就好。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0-01-05 19:35:00
支持选项1
作者: zigzag (Ζ)   2020-01-05 20:45:00
选项1似乎会把言情小说包括进来 还是说对言情小说的界定是直接出实体书、字数有限的女性向爱情小说?首发网络而文字风格近似言小、字数在10万以下的作品也可以算是原创?
作者: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0-01-05 20:49:00
我想问一下选项1跟选项2 跟现行原创定义的差异?感觉跟现在的定义没有不同?能具体说明一下差异吗?方便版友了解你的诉求另外想知道列举选项是要2选一的意思? 或者只是方便阅读?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21:13:00
我只能回答选项一的部分。选项二是s板友的意见,我只是整合在一起讨论。我的方向是以文章来判定是否符合原创为主,跟现行版规直接的不同是:选项一不需要例外条款,也不需要再通过连署决定是否纳入什么网站
作者: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0-01-05 21:17:00
就我的认知 现行版规对于原创平台的判断标准跟选项1一样所谓的例外,都是因为不符合选项1的标准,所以才算在例外目前小说连载网站如:镜文学/阅悦/长佩(主站)/AO3/白熊都符合小说连载(且以文章分类)的特性,都可以在板上讨论而不需要经过连署。因此我才会觉得这跟现行定义一样。版规里的原创定义: http://bit.ly/2QpiPhn(3) “原创网”的定义-> 最后一行,当有新网站成立自可列入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21:35:00
AO3严格说起来只是一个小说数据库,按现行板规真的符合吗?我的方向是采文章主体来判定,这样可以减少对网站判断的疑虑及处置
作者: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0-01-05 21:38:00
其实我还是不太懂...现在判断也是以发文类型判断的啊?AO3不符合标准吗?但版上有发过AO3文,我都是给过的能否有更明确的举例跟差异比较呢?这样如果连署通过,版主比较能明确了解要怎么实行跟审核。非常感谢你所提的建议,并非找碴只是想要了解如何实行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21:47:00
AO3营运对自己的定义是数据库,不是连载网,在上面的文章也并非提供连载为主要目的,只发会被和谐的章节也是有的,综上所诉,这应该跟板规要求的原创网有差距
作者: CHJ1412 (爪家吴王粉)   2020-01-05 22:01:00
想请问关于您的选项一的文章定义,是不是包含在批踢踢上的连载(例如妈佛板、绝爱板等)、fb或ig上的连载等等?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5 22:35:00
在你上一篇发起的文中,有询问过相关部份,但未得到回应只好再重贴过来一下请问原PO所谓的"文字创作型网站",是指哪一些?你会这样提,表示你心中一些是想发过来但却不合版规的网站,希望你多写一点让版友参考, 如果只是1.2个,我会认为无改变的需要。所以希望你多写一点那些很想发来,却被限制的网是哪些,比较有参考价值,谢谢若提不出来哪些是觉得有必要但被版规限制的网站,很难有判断标准。
作者: yuyufi (瑜)   2020-01-05 22:43:00
推选项一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5 22:44:00
starmiao5566大提的选项二比较清楚,所以我比较支持另外,是s"t"ar, 非srar . 您写错对方名字了
作者: pu678 (劝你不要呛我们祕鲁蛇ㄛ)   2020-01-05 22:46:00
推选项一为文章主体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22:50:00
谢谢提醒打错名字了ch大,以目前选项一是会排除FB跟IG的,这部分是参考了tt板友对网络小说应具备章节式的建议。l大,我目前还是倾向我个人不主动举列以避免争议,抱歉。我提出选项一的目的是希望避免板上有对于网站认定的行为,如果之后又有热门论坛呢?或是新型态的创作模式呢?以文章为主体的好处是可以对这些具有弹性且争议较小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5 23:00:00
但你不列举等于没有能评断所谓""文字创作型网站",得开放包到什么程度的,总要有认定标准吧, 像s大提的标准就很清楚,而且他列举的网站也有相关管理办法.但你只说了 "文字创作型网站" ,这实在太过笼统了要开放进口,也得让人知道哪些东西会进来哪些不会吧...
作者: oliverroli (懒人)   2020-01-05 23:04:00
la大 我觉得还是……不用期待了 说不定明确的标准一个星期也出不来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5 23:04:00
对于你说的"如果之后...呢", 是否即表示目前尚未有?为了一个尚未有的东西,得去容纳所有东西进来,很怪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23:24:00
l大,那如果修改成“小说发表网站”,这样会比较清楚吗?然后我认为选项一不是要容纳所有东西进来,而是对状况变化会比较有弹性。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5 23:40:00
像s大有列举(虽然你这篇省略)POPO.起点.晋江.四月天..等等相关网站,并且这些网站有站方管理,有明确的管理方式.分类.章程...等细节,所以很清楚知道哪些类型适合你改为“小说发表网站”,那我不懂跟s大说的有什么差异所以我才会询问是否你有遇到很多网站有需要放进来的情况却无法,总得举列,才能让人有办法做判断呀...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5 23:55:00
l大,我的方针是以文章来判定,对于网站的部分并没有要规范的那么多,“只要是发表小说为主的网站”都算目标群。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6 00:00:00
“只要是发表小说为主的网站”,那跟s大说的差异在哪??呃...该不会是前一句"没有有规范的那么多"的网站,都算"没有有规范的那么多"的网站, 到底是什么标准呀....
作者: emmalily (小E)   2020-01-06 01:05:00
支持选项一,以文章文主体,感谢原po整合这些,辛苦了
作者: zigzag (Ζ)   2020-01-06 03:26:00
借串提问:废文网、在水里写字等非商业的同好创作网络论坛是比照长佩论坛也纳入原创范围吗?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6 06:37:00
l大,规范指的是像选项二用指定去筛选网站,这样容易产生是否要全面符合才能讨论的疑虑,还是只要部分符合即可,如果是部分符合是否要至少符合几个项目。选项一的目的就是要将网站类型从定义里大幅度弱化,所以要按l大的希望去增加网站条件就本末倒置了zi大,首先我去查了一下你提的网站对自己的定义。废文网是“融合论坛、文库、评分、迷你微博的系统”,营运对自己没有定义成文学网,与板规中的叙述仅部分符合。在水里写字是“自称为论坛”,实际比喻可能更偏像于长珮论坛,这样可能是与板规不合。以上仅个人见解,符不符合板规仍归板主所有。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6 08:50:00
选项二会让人有疑虑? 可以说明一下是怎么样的疑虑吗?最新上来自荐的 <云鹿创作网>,并未见有被质疑符不符合版规的部份,不就代表使用者对这类型文网有一定概念吗依据原PO提到的"我个人不主动举列以避免争议"."部分符合即可",我个人认为你心理已有通过时要放上来的网站,但你现在不说就是觉得是有争议性的网站。你用一个模模糊糊的概念,要大家支持你,然而没人知道最后会有哪些东西进来,而且要包到什么程度,弹性要多大的任何细节准则都没有。我看完真的觉得是一种"高雄发大财"的口号,最后发财的只有特定人选的感觉,留给其他人则是混乱。目前我想问的问题点:1.请问选项二的疑虑是什么?2. 请提出有哪些是你所谓部份符合的网站?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6 09:20:00
l大,我不个人提及特定网站的目的就是:不希望被认为是为了特定网站来开例,以避免混淆焦点。这样你可以理解了吗?我开宗的方针就是希望以文章特性来判断是否符合,l大一直纠结在网站定义已经偏离我的诉求。或许你可以选择对选项二做精修,这样应该比较符合你的期望选项二的疑虑我也已经说过了,是条列的项目都符合才算,还是符合部分也算,部分符合是否要达成特定项目
作者: lattenight (拿铁不想睡)   2020-01-06 09:35:00
我一开始就问过了, 你心中必定有很多想放过来,却碍于现有制度下无法放入的网站, 所以请你列举。这个问题我从你第一篇开篇时就已经在问了,到现在仍未有解答。反而依据你后面说的, 不想提是在避免争议. 不希望被"不希望被认为是为了特定网站来开例", 反而更让人觉得就是为了特定某个网站而设的。 这样明白吗?对于我提出的的问题点,你一直都避而不答。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6 09:53:00
l大,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猜测我有想纳入的网站,我也明确说了我不会主动表列网站,但是像板主跟板友询问我的特定网站的看法我也有做出回复,这些论点不能代表我的立场吗。你觉得选项一有模糊空间,那是否可以直接对模糊空间做修正,或是选择精修选项二呢?你一直说网站模糊真的很偏离我的诉求
作者: mouse99 (小鼠)   2020-01-06 10:27:00
推原PO提出意见,觉得以文学创作网来界定比现行模糊且容易让人误会的原创定义更清楚易懂,属于文学创作网的女性向作品皆可讨论,扩大范围也可活络版面讨论气氛
作者: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0-01-06 11:34:00
所以只是用词上的差异吗?但标准认定上并无不同?如果没有明确案例的话,未来我在审核上会很难处理...因为对我来说看起来只是用词上的差异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2:14:00
我用原创网/小说网/文学网,是一种盖括用词,因为这类网站的名称,如POPO原创市集、晋江文学城、起点中文网等等是可以有很大的差异的,但于我而言他们是同一类型的网站,我的疑问是原po的“文字创作平台”是否和我的“原创网”相同?“文字创作平台”是指我的“原创网”还是能扩大解读成“多位作者发表创作小说的地方”?
作者: gastritis (gastritis)   2020-01-06 12:23:00
看了原PO的说法,原本感觉能分两个选项的差别,现在觉得只是文字用语上的差别?所以两个差别是什么,都是以网站为主的感觉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2:25:00
如果是用语差别,我自己是觉得“文字创作平台”有点模糊@@
作者: gastritis (gastritis)   2020-01-06 12:39:00
原本我以为选项一说以文章为主体可能包含FB、IG、噗浪、部落格、PTT、论坛上这些不在目前板规的网络小说。但下面看到原PO说FB、IG不算,还是要受限于“小说发表网站”、“文字创作平台”,那跟选项二的原创网、小说网、文学网差别在哪?
作者: szu9123jung (slon)   2020-01-06 12:43:00
我看上面的叙述,所以e大所谓以文章主题来看,在BBS上的连载是包含在内的,但IG/FB不是,那若是作者在自己个人blog连载也算在内吧?我这样理解有错误吗?同上面g大的想法,如果以文章主体判定,为什么要排除FB/IG,那如果是在微博连载可以吗?依文章主体就不应该排除特定媒介看文章本质不是吗?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3:09:00
BBS不是文字创作平台吧?我的概念里BBS是可以发表小说的地方
作者: szu9123jung (slon)   2020-01-06 13:25:00
可是选项1含括具有文字创作分类的网站,表示不限定于文字创作平台(?),这样只要有文字创作分类的网站都包含吧?我在个人部落格网页/IG/非FB或是BBS论坛连载,也可以注明是创作分类啊?(不好意思,上面FB前多一个“非”字,请无视,谢谢
作者: imperium (Imperium)   2020-01-06 13:31:00
想知道行烟烟之前用微博连载的《予我千秋》在选项一中会如何判定?根据现行制度,原创文定义第四条b项“曾于原创网站平台发表作品者,其系列作或符合原创风格之作品不限平台开放讨论”故本板可讨论该作品。但在选项一的定义中,微博显非文字创作型网站或具有文字创作专门分类网站,因此无法讨论该作。在此案中,本来开放讨论的作品反而会变成无法讨论,似乎有失修改板规的立意。(虽然这篇现在有在po18连载,但是一个值得讨论的具体案例)梦娃《宫墙柳》本为知乎回答,后来改用知乎个人专栏的文章板块发表相关创作。知乎文章功板块是否能视作一种“文字创作分类”就个人所见,知乎专栏中包含小说、社论、散文等各式文字创作体裁,那知乎能否称作有具有文字专门创作分类网站?望释疑。
作者: CHJ1412 (爪家吴王粉)   2020-01-06 14:49:00
虽然个人并不反对加入您所提的网站平台,但我认为在批踢踢上有专板的文章或许在其专板更能找到同好。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6 15:10:00
CH大,这部分就是要看板友共识了。以选项一的话,我会建议用正面表列的方式排除板友比较不能接受的管道(如社群媒体、PTT等等),这样也方便之后如果板友接受度提高后的修正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5:15:00
@原PO,想请问我在12:16的问题@@12:16~12:21,望释疑,谢谢。还有原PO 15:10“正面表列”是指我用“原创网”是负面表列的方式?我在12:25说“文字创作平台”用语模糊,原po回文“希望达成排除社群媒体的目标”,所以现在原PO的“文字创作平台”是“文字创作平台(排除社群媒体)”吗?用排除法是“正面表列”?最后我想问“文字创作平台”是否包含个人部落格创作分类、BBS创作相关板、论坛创作板块等等发表在此的小说?我是觉得如果原PO有立场(喜好)也无妨,但我不太能理解原PO的用词,如果表达立场(喜好)能让原PO的用语更明确一点,希望原PO就直接表达吧或是我的用语原PO有无法理解的地方,也可以询问我,我会尽力解答的,谢谢。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6 15:52:00
s大的选项二定义跟我的选项一定义是两个议题,我认为不适合摆在一起做表列型态的比较。首先,正面式表列只是我的建议,能不能执行都是有待讨论。再来,“文字创作平台”是正面规范,“排除社群媒体”是有规范后产生的后续体现,所以我不认为这是排除法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6:10:00
我不是在做选项一和二的“表列型态比较(15:52)”,而是在理解差异性,是用语的不同,还是含括的内容有所不同,原PO始终无法回答我的疑问。如果是含括的内容有所不同,我们才能更进一步去比较“哪些”(表列型态比较?)不同15:52“正面式表列只是我的建议”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的选项一就是你指的“正面是表列”?又是否可以理解为选项二是“非正面式表列”也就是“负面表列”?15:52意思是“文字创作平台”定义本就不含社群媒体,所以不是排除法。那么我的“原创网”也不含社群媒体,也是一种“正面表列”的方式吧?我希望了解选项一和选项二的差异性才会想知道选项一的“文字创作平台”定义是什么,有什么特质是和选项二不同,望释疑。12:16~12:21 望释疑。15:30~15:31 望释疑。16:16~16:18 望释疑。16:21~16:22 望释疑如果原PO有回复的话,麻烦标明一下时间表示是回复我某时间的推文,而我才能比较明确知道原PO如何回复我的疑问,谢谢。
楼主: earlyear (伯爵)   2020-01-06 17:22:00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有义务去做选项一跟选项二定义冲突的比较。选项一是我的提案,可是选项二不是啊。两个主体不同本来就会冲突,为什么是我要去平衡这两者。本来我是想方便集中议题给大家讨论,现在怎么变成选项二也归我管了。麻烦可以不要再叫我处理选项一、二的平台差异问题了吗?如果现在这样会变成选项一、二都要归我解释,那我不知道到底要讨论什么,我只是先提供了一个方向,但是没有人要配合方向给具体建议,从头到尾我只一直在解释我的想法。大家给质疑很容易,那有没有人能给点解法呢?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7:33:00
16:23“我希望了解选项一和选项二的差异性才会知道选项一的文字创作平台定义是什么”,我修正我的发言改为:“文字创作平台”的定义是什么?另外原po,这篇文把两个选项放在一起本来就很容易互相比较,如果你不想解答这类问题,我不会再问。现在,我的理解是你抛出一个“文字创作平台”的概念(也就是选项一),并没有精确的定义希望板友讨论什么是“文字创作平台”吗?*定义,希望 (少了,断句)
作者: gastritis (gastritis)   2020-01-06 17:39:00
额…S大是选项二的发文者,我对于他提案的问题我也有去他文的下面询问,对于你的提案我有问题,所以来询问更详细的细节不太清楚这样有什么不对吗?怎么会变成我在质疑你的提案
作者: feather926 (羽毛)   2020-01-06 17:51:00
原po你要不要考虑修改内容,放你自己的提案就好了?我说实话你把S的二也放进来,我一开始也以为就是要两者放一起做比较,如果不是的话分开让各自的提案者去回答自己的部分就好了会比较简单吧?一个小小建议。如果是要方便集中一起让大家讨论,原po有先询问过S大希望放一起吗?如果没有的话不就很混乱吗。这样有问题我是要在这里问S还是要去她那帖问她?
作者: starmiao5566 (魔神阿)   2020-01-06 18:01:00
17:22“选项一跟选项二定义冲突”我不知道选项一是什么(定义),所以我并不知到它是不是真的跟选项二冲突,排除选项二,原PO想要讨论的是选项一的什么?定义吗?那我可以说我觉得“文字创作平台”=“原创网”,两者定义相同根本没有冲突喔,我刚重看了,选项一有“首发判定”、“板规原例外判定均予以删除”,这是只有发表在小说网的才算吧,所以长佩也不行了,因为对现行板规而言,长佩也是例外判定,还是说“文字创作平台”包含长佩?@feather926如果有关于选项二的疑惑可以到我的发文下询问,感谢重申一次我的解法:“文字创作平台”=“原创网”这样就不是在“质疑”你了,而是发表我对选项一的“讨论”最后我不想我的发文被你引用为选项二,希望你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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