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16-12-05 19:45:29根据投票结果
文章代码(AID): #1OH7VIQJ
文章代码(AID): #1OH7VjM9
新规定 “即日起实施”
然12月为推广月,不符合规定的标题仅宣导,不会有处罚
自2017/1/1起,将严格执行标题格式
楼主: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16-12-05 22:01:00是
楼主: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16-12-07 01:12:00不需要 但建议加一下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6-12-07 12:13:00想问请益文标题也一样要改吗?若按照原样是否搜寻会有障碍?这部分有规定吗?
作者:
ttyycc (小卷)
2016-12-07 12:14:00请益文一直以来都没规定吧@@只是有些人只想找BG或BL所以才在标题标上,但不标也可以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6-12-07 12:28:00疑问在于如果还是用言情/耽美 就没办法一起搜寻了
楼主: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16-12-07 12:46:00请益文一直都没规定,因为有的请益文是问作者或其他问题跟小说无关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6-12-07 21:40:00疑自己浪费了一个周末在这上面到底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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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生病活不久我就静静看如何圆,结果突然跟我说要双修可以治好,刚好男主就是最佳人选,我.........Orz
作者:
leafingv (唯有沉默而已)
2015-01-20 11:11:00说 多年来少说也有几千个高等修士吧 如果这些修士都会这招的话 随着这世界的时间越长 有前世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吧
作者:
oa2746 (oa)
2015-03-30 02:08:00今年一月才补完。疑似困倚危楼披马甲写的《为兄》(刚去微博逛了下,好像马甲也不马甲了?不少读者有在催为兄的),该不会也要这样再等个三四年吧?坑啊坑苦啊苦~总觉得笔名会影响作者写文的路数啊……这又困又危的,折磨的是就差那么一点就等著奔向完结的读者小心肝啊……QQ不好意思在闲聊文里的长推文断头跑到这来了,再请版主删掉了,感谢!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5-04-07 11:42:00低的经验,过一阵子回头再看就觉得好多了
作者:
popololi (popolo )
2015-04-07 11:47:00!yuck"
琴X事件我明明也有追怎么没看到这一段...而且说声明说他站签约作者若发在CP,CP不负责受理抄袭借鉴我也觉得不是很适当,除非他们是说有知道是签约作者及作品就删文,不然在CP看到该作品的读者不一定会逛该作者原先的签约网站啊?